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纠纷1

2015/10/10 17:33: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00)

[摘要] 因房屋租赁合同解除而致次承租人不能继续使用房屋租赁物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而致次承租人不能继续使用房屋租赁物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出租人并未直接与次承租人形成房屋租赁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的要求,次承租人只能向转租入主张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能直接要求出租人承担责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进入房天下知识 租房 手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精彩评论 (0)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表评论已输入0/200字

相关百科

浪漫“价”给你!520严选好房 北京楼盘最高优惠105万央行政策三连发,房地产大招真的来了!

浪漫“价”给你!520严选好房 北京楼盘最高优惠105万浪漫“价”给你!520严选好房 北京楼盘最高优惠105万

关于房天下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