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2015/06/29 14:50: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65)

[摘要] 长沙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一般都是需要申请书、身份证等资料,但是在以下的18种情况下,还需要提交的材料就各不相同了。

视情形提供所需资料: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购房款发票/收据、契税完税证

2、购买二手房、拍卖房:买卖交易合同、契税完税证房屋所有权证。

3、购买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收据、经济适用房计划批文、房改部门批准的购房职工认购单/清册。

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属于拆迁管理部门批准的项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购房款付款凭证。

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a、城市内建造/翻建: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工程合同、付款凭证;

b、农村建造/翻建: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批复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翻建需提供)、工程合同、付款凭证。

6、大修自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危房鉴定书、工程合同、付款凭证。

7、偿还商业贷款本息:购房合同、购房借款合同、6个月还款明细/还款存折。

8、偿还公积金本息:借款合同。

9、用于租房:

a、廉租房公租房住房保障部门证明、6个月房租支付费用凭证;

a、私人住房:房屋租赁合同、家庭收入证明、6个月以上房租支付费用凭证。

10、享受低保: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户口簿。

11、遭遇重大疾病:确诊证明、治疗费用发票、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12、遭遇重大灾害:重大灾害证明及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13、离退休:退休批文/退休证。

14、出境定居:出境定居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1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离职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1-4级残疾证;

1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再本市: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离职证明、户籍注销或户口准许迁出本市证明;

17、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2年以上: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离职证明。

18、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失踪: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被宣告死亡/失踪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遗产分配公正书/法院生效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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