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成交后突遇拆迁,业主应如何应对与维权

2024/05/15 11:27:15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60)

[摘要] 买了二手房却面临拆迁问题,怎么处理?首先,拆迁前必须提前公示,公示期内房产无法过户。如果在拆迁公示前购房,卖家不负责任。遭遇拆迁的房主将获得补偿。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补偿方案须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公告期不少于30日。

二手房成交后突遇拆迁,业主应如何应对与维权

面对刚买的二手房被拆迁的局面,很多人都会感到茫然无措。好不容易挑选到心仪的房屋,转眼间却陷入了拆迁的困境。这时,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就显得至关重要。

首先,如果政府计划对某地房屋进行拆迁,必须要按规定提前几个月向社会进行公示。这不仅是向公众公开,也会通知房管局。在公示期内,受影响的房屋是无法完成过户手续的。所以,如果你的二手房在购买后顺利过户了,一般来说短时间内你不用担心拆迁的问题。

那么,如果在拆迁公示前购买了房屋,卖方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答案是不需要。此时,房屋产权明晰,拆迁并非卖方个人所能控制的。因此,不能简单地认定卖方是为了规避风险才出售房产

如果真的不幸购买到即将被拆迁的房子,作为房主,你将有权获得相应的动迁补偿费,甚至可能包括装修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明确指出,房屋征收部门拟定补偿方案,需要报告给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论证补偿方案,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意见征求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同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及时发布公告,公告中需明确补偿方案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负责相关宣传和解释工作。如果房屋依法被征收,国家也会同时收回土地使用权

最后,如果房主对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依法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通过上述介绍,你应该对二手房面临拆迁时的合法权益有了基本的了解。在这种情况下,保持冷静、熟知法律规定,并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是每位房主应当采取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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