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违约金?房屋买卖合同怎么样无效?

2019/06/12 09:39:4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57)

[摘要]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有很多要考虑的因素,包括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违约金以及房屋买卖合同怎么样无效,可能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这些情况,有任何纠纷的时候,都没有办法通过合同的内容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有很多要考虑的因素,包括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违约金以及房屋买卖合同怎么样无效,可能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这些情况,有任何纠纷的时候,都没有办法通过合同的内容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确实是非常大的损失。所以不管是卖家还是买家,都应该要了解房屋买卖合同的各项内容,维护自己的权益。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违约金?

1、在中介提供的很多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格式条款中,中介通常将违约金约定为总房价的20%。很多人以为违约金只能约定为20%。其实纯属误读。我国的《担保法》中规定了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也许对违约金的误读从此而来。但定金和违约金并不是一回事。违约金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

2、房屋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

但是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额的违约金,但其实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3、违约金可以由买卖双方依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但如果发生纠纷,并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约定的数额执行。因为我们国家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损失,而不是惩罚性的违约金。

因此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具体说,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0%,则认为违约金约定过高,需要适当调低;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则守约方除可主张违约金外,对于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部分,还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即参照实际损失调高违约金。

房屋买卖合同怎么样无效?

1、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时,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

3、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生效。

4、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反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卖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生效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要求同出卖人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以上介绍的内容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违约金以及房屋买卖合同怎么样无效,如果不知道怎么样去保障房屋交易的成果,大家可以参考以上的内容应该会有帮助。另外在房屋交易的时候,有些人可能不太注意房屋合同签订的内容,没有做好良好的预防违约的准备,那么可能就不会有特别好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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