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需要注意什么

2017/09/22 17:51:28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223)

[摘要] 关于四川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四川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需要注意的地方?的相关内容,相信就是生活在四川的朋友们也不一定清楚,今天小编为大家收集了一些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大家看完之后对以后缴纳土地增值税时会些许帮助。

关于四川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四川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需要注意的地方?的相关内容,相信就是生活在四川的朋友们也不一定清楚,也有很多四川的朋友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今天小编为大家收集了一些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大家看完之后对以后缴纳土地增值税时会些许帮助。

                

四川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制定本细则。

2、纳税人成片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分期分批开发、转让房地产的,其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可按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或按建筑面积计算分摊,也可按四川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方式计算分摊。

3、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四川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4、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向四川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税。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四川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需要注意的地方

1、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四川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2、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四川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五以内计算扣除。

3、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十以内计算扣除。上述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川的朋友们看到这里是否已经明白些许了,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不清楚的地方,大家可以到当地的相关部门了解一下具体情况,这样也方便我们日后的办理。以上是四川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四川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需要注意的地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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