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加层违章拆迁法 遇拆迁不获得补偿

2013/10/29 11:25: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461)

[摘要] 对经过农房现状登记后认定的违法建筑,除可进行罚款或者强行拆除的处罚外,还将一律不作为今后农村旧城改造或新农村建设时拆迁安置补偿或审批新建住房的依据。

市政府发出《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房管理禁止违法加层的通告》,该通告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对非法加层的处罚手段:通知范围内的农房所有人应当到当地房管部门进行农房现状登记,对经过农房现状登记后认定的违法建筑,除可进行罚款或者强行拆除的处罚外,还将一律不作为今后农村旧城改造或新农村建设时拆迁安置补偿或审批新建住房的依据。

严管“三区”农房

因目前我市农房违法建设和建法加层的现象主要集中在主城规划区内,同时考虑到呈贡新城和空港经济区也将面临大规模开发建设的实际情况,《通告》将适用范围界定在主城规划区、呈贡新城规划区和空港经济区范围内。

“三区”范围内,不管是村民还是居民,只要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盖的住房都作为管理对象,农村集体组织建盖的生产用房和附属设施用房,也作为管理对象。

“现状登记”明确违法建筑

《通告》要求,通告范围内的农房所有人,应当携带相关资料到辖区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办理农房现状登记。农房现状登记遵循如下标准:原审批手续中已明确建房标准的,按照原标准进行登记;没有明确住房标准的,每户以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建盖楼层不超过4层进行登记。对符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人口达到分户标准和条件但未实行分户的,登记标准可适当放宽。

凡超出上述任何一个标准,或者在《通告》发布前未经审批、超过批准的用地面积和建房标准任意建盖的楼房、加盖的楼层以及拼建的附属用房,一律视为违法建筑。

《通知》还明确,农房现状登记将作为今后办理产权手续的要件之一,凡未经现状登记的农房,不得出租,不得作为工商登记注册的地址,并不得作为今后拆迁安置补偿或者审批新建住房的依据;《通告》发布之日起未经审批自行建设的农房,一律视为违法建筑,不予进行农房现状登记,并依法强制拆除。

违法建筑遇拆迁不获补偿

《通告》明确规定,凡被列为违法建筑的,如今后遇旧城改造或新农村建设时需要拆迁,将不能获得安置补偿或者审批新建住房的依据。

据了解,《通告》中新出台的这一处罚规定是国家、省市对农房建设管理办法的完善,这一新的处罚规定将同原来的罚款处罚、强制拆除处罚规定并行。对于这一规定实施后可能产生的效果,昆明市规划局的相关负责人如此举例说:“如果一个村民一幢5层楼的房子,第5层最终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这幢房子遇到拆迁时,他还拿不到正常4层房子的补偿,因为第5层不但得不到补偿,还要被罚款。”

临管措施应对“加层风”

农房建设管理存在许多深层次的问题,而《通告》虽可起到遏止农房违法建设的蔓延势态,但却难以从根本上全面地解决农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如此表态。据介绍,目前政府正在制定一个对农房建设实施全面管理的行政规章,但由于规章制定中需要研究的问题较多,一时难以出台,但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城中村的非法加层问题日渐蔓延,为此政府不得不制定《公告》这一临时管制措施应对。

解读一:行政规章将取代临管措施

对于制定《通告》的原因,市政府在新闻发言稿中列了三项,一是建筑物安全隐患十分突出,昆明因地质构造复杂,系全国唯一一个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省会城市,建筑物的抗震性能原本应该得到格外重视,但多数城中村在建房时不仅请的是没有资质的施工队,而且多将楼房加至七、八层,有的达到十余层,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二是大量违法加盖的楼房建筑密集,造成这些地区消防、卫生防疫安全隐患突出,给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带来了一定困难。三是有碍观瞻,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昆明市规划局的相关领导进一步强调指出,目前大量蔓延于城中村的违法加层行为是导致政府出台《通告》的重要原因之一,他说,有的城中村村民,为了得到政府更多的拆迁补偿,视农房安全于不顾,不仅疯狂往高处加,而且偷工减料,他们甚至听说有的村民在建房时用竹子替代钢筋浇灌混凝土。

昆明市房管局的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表示,目前政府正就农房建设管理制定全面的行政规章,需要研究的问题很多,这一行政规章有望于今年年底出台,届时,它将取代《通告》,在农房管理中全面发挥作用。

解读二:危房翻修按原程序进行

据了解,在不久前,同样是为遏止农房违法加层现象突出的问题,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四区农房建设基本停止审批,昨日出台的《通告》进一步规定:除符合规划的统建单元房外,通告范围内的农房建设暂停审批,但是,对于经鉴定属于危房应当翻修的农房,在办理了规划、农房建设等审批手续后,可以翻修,同时明确:“翻修危房每户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00平方米,楼层不得超过4层。”

那么,《通告》的出台是否会刺激农民大规模进行危房翻修?农民翻修危房的报批手续是否会很复杂呢?对此,昆明市房管局的相关领导表示不会,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农民翻修危房的报批手续还是和原来一样。

解读三:“300平方米、4层”标准

市政府的新闻发言人解释说,这一标准是参考江浙等地的做法及标准,并结合昆明工作实际制定出的。300平方米和楼层4层的标准制定,一是考虑到我市城郊结合部每户村民宅基地的面积标准多数在65—80平方米之间;二是考虑到这两个标准对每户村民的生活而言已经足够用;三是楼层控制主要考虑到安全因素。同时考虑到一些应该分户而实际上因种种原因未实行分户的群众的利益,《通告》也规定了这部分人的登记标准可以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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