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11月10日限购政策解读及相关问题解答

2016/11/11 11:32: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7005)

[摘要] 2016年11月10日起,杭州实施进一步住房限购政策。很多人可能对于新政还不了解,下面进行了相关的解答,供大家参考。

2016年11月10日起,杭州实施进一步住房限购政策、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加强对首付资金来源审核、加强对土地竞买资金来源审查。在9月19日的限购政策上,有了进一步升级。很多人可能对于新政还不了解,下面进行了相关的解答,供大家参考。

限购政策解读

1、商业贷款首套房认房又认贷

在商贷方面,对于三种情形的居民家庭:

①申请贷款时实际没有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

②拥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

③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

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也就是说,以往被界定为首套房的情况,如有贷款记录但无房,有1套房但没有贷款记录,有1套房但已经还清贷款的,在新政下都不再获得商贷首套房首付款比例30%的待遇,此类购房者的首付比例统一上调至40%。无房且无贷款记录,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低30%。

2、二套房首付低6成

职工家庭拥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商业性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3、限购的范围

之江国际0.00分

滨江区东信大道290号
售完写字楼滨江
待定

限购政策范围为杭州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际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不包括富阳区、大江东以及临安、桐庐、建德、淳安四县(市)。

4、暂停第三套房贷款

针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没有实施限购措施,购房的数量不受限制,但对于购买第三套住房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5、外地户口怎么买房

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外地家庭限购一套。

相关问题解答

1、个税或社保证明什么时候交?交给谁?

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前,应当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相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符合条件,这样能买房吗?

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一对夫妻及其未成年子女)中,只要有一人满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缴纳相关条件,该家庭即符合条件。

3、司法拍卖的住房是否在限购范围内?

不在限购范围内。

4、我名下已有一套住宅,目前又看上了一处店铺,如果贷款购买商业用房,会意味着我不可以再用贷款购入二套住宅了?

商业房产和购买普通住宅没有关系,只要是杭州户籍,你买了店面后还可以购买一套住宅的。

5、我今年10月初在杭州买了套二手房网签在10月15号己签,现正在银行办按揭,首付款已付,新政对我有影响吗?

因为十月份就网签了,现在马上审批下来了,应该不会受影响。

6、杭州户籍,在杭州有一套房,按揭已还清。在省内其他地方有2套房,其中一套仍在按揭,一套已还清,请问现在想在杭州购房,首付是40%吗?

还有一套按揭贷款,虽然不在本地,但是还是按照二套计算,首付要60%了。

7、外地户口,如果在杭无房,但有贷款记录,社保5年以上,新政后还可以购房吗?

可以购买,但是只能买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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