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你喜欢
下载房天下APP
获取更多精品房产知识
推荐
热门知识
房产工具
热搜知识
关注焦点
[摘要] 重庆财政局政策规定,补助对象从2008年12月1日起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为准,在主城区首次购买住房含改善型购房并以按揭方式支付,同时在上述区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购房产权人为享受财政补助的对象。
重庆财政局政策规定,补助对象从2008年12月1日起(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为准),在主城区首次购买住房(含改善型购房)并以按揭方式支付,同时在上述区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购房产权人为享受财政补助的对象。
补助方式和计算方法为:从购买住房并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算,连续12个月止为一个补助年度。在补助年度内,以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40%为限。高于按揭本息的,按按揭本息额度给予补助;低于的,按个人所得税40%的额度给予补助。总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过住房总价的30%。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获取更多精品房产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