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婚前购房,婚后遇分割如何处理?

2016/04/18 17:33:21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77)

[摘要] 现如今,男女之间在婚前买房而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很多,那么如果遇到离婚情况,这时候的房产该如何进行分割呢?婚前一方购买、房产证在婚后取得归个人;婚前某一方支付首付、婚后若以夫妻名义共同清偿贷款,房屋为个人财产。

 现如今,男女之间在婚前买房而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很多,那么如果遇到离婚情况,这时候的房产该如何进行分割呢?婚前一方购买、房产证在婚后取得归个人;婚前某一方支付首付、婚后若以夫妻名义共同清偿贷款,房屋为个人财产。

 (1)婚前一方购买、产权证在婚后取得归个人。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财产购买的房屋,并且一次性付清全款的,并且将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产权证在婚后取得的也归个人。

 (2)婚前某一方支付首付、婚后以夫妻名义清偿贷款,房屋为个人财产。夫妻某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支付首付按揭贷款,并且产权证登记在一名下的,该房屋为个人婚前财产。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清偿贷款,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但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另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的部分,应当全部返还菱;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的部分,应当返还其中的一半。

 (3)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投人有债务的应当返还。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在婚前购房时也有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屋为产权登记人的个人财财产,剩余末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期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另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4)有证据证明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是基于双方协商,并为共同的是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其按揭贷款产生的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的,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行分割,不宜各半分割。

 家庭和睦才重要,承担责任才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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