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遗失怎么办?补办程序规则是怎样?

2016/05/06 10:33:58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49)

[摘要] 拥有一套房子后,房产证遗失了要怎么办?房产证在某种原因下遗失了要怎么办?新买的房子居住时间很短,房产证却被弄丢了,如果遇上这些情况要怎么办?购房者们应该怎么做呢?要办理哪些手续准备哪些材料?不要着急,如下便是详细的流程。

拥有一套房子后,房产证遗失了要怎么办?房产证在某种原因下遗失了要怎么办?新买的房子居住时间很短,房产证却被弄丢了,如果遇上这些情况要怎么办?购房者们应该怎么做呢?要办理哪些手续准备哪些材料?不要着急,如下便是详细的流程。

房产证遗失登记所需资料

1.登报报纸(整张报纸); 2.房地产登记申请表; 3. 营业凭证(单位需提供);4.遗失具结报告; 5.委托书;6.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7.如涉及银行按揭的需

提供银行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及《房地产他项权证》。

若住房属国有土地上房屋,房产证丢失的,应按以下程序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

1、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2、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3、六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权证书作废公告;

4、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5、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补办房产产权证由原产权证发放机关负责办理。具体补办手续为:

(1)由房产产权人写一份申请书,注明产权证丢失原因、经过、丢失的时间、地点等内容,产权人签字盖章,并由产权人所在企业单位盖章(如果产权人无企业单位,由产权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

(2)产权人带着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到所在县区房地局的原产权证发放机关办理具体事宜。由原发证机关开介绍信,在当地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3)声明见报后,产权人带着刊登声明的报纸、遗失人(产权人)书写的具结(内容包括:a.遗失证件找到后交回;b.因遗失证件而产生的后果自负)、本人身份证、户口雹图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发证机关领取产权证

知道了上述流程后,你一定已经解决了一些困惑吧。总之,在补办房产证之前,一定要准备好这些重要资料,才能在办理时能够事半功倍,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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