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购房合同需要公证吗 如何进行公证事宜

2016/05/16 16:46:08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6313)

[摘要] 二手房的购房合同是需要进行公证的,这是进行二手房买卖的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那么进行房屋公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呢?办理公证的程序又是怎么样呢?

二手房的购房合同是需要进行公证的,这是进行二手房买卖的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那么进行房屋公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呢?办理公证的程序又是怎么样呢?

一、购房合同的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购房合同的公证需要买卖当事人要提供以下的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的证明。如法人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的证明、护照、(港澳台侨胞)的回乡证等,港澳办、台办或者侨办所出具的身份的证明。

2、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的证明。

3、房地产权证(也可以是国有土地的使用证,期房) 。

4、内(外)销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对于期房)。

5、建设工程的规划的许可证(对于期房)。

6、房地产权证或者房屋的权证和国有土地的使用证(对于现房)。

7、内(外)销商品预(出)售的合同(商品房的首次交易)或者房屋的买卖的合同(进行二手房交易)。

8、国家机关、团体、国有企业应该提供上级的主管部门开具的批准购房的书面的证明,事业单位则需要提供上级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购房的书面的证明,集体企业则应该提供职工代表大会的同意购房的相关决议,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则应提供董事会的同意购房的相关决议。

9、付款赁证(如已付款)。

10、前手购房合同契税凭证(二手房)。

11、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二、购房合同公证费用有多少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费用以合同成交价计算,按成交额的比例计收(司法部委托的境外律师公证收费例外)。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后,签订出售合同再进行公证的,每份合同只收200元人民币手续费。

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上海市有关部门决定对购买空置商品房合同进行公证的,公证费减半收取。所谓空置商品房,是指自竣工验收日起已经空置满一年的商品房屋。

国家发计划委员会、司法部计价费(1998)814号文件对公证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规定收费标准如下:

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取。

标的额500001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

标的额10000001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

标的额20000001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

标的额50000001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

标的额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公证费实行当事人平均分摊的原则,当然也允许当事人一方在自愿的前提下多承担或全部承担公证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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