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房的特点是什么?联建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2016/07/19 17:46:21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6212)

[摘要] 自建房、普通商品房、精装房、全装房以及经济适用房这些我们就经常听得多,但是我相信联建房大家应该很少听到吧。下面就来说一下联建房

自建房、普通商品房、精装房、全装房以及经济适用房这些我们就经常听得多,但是我相信联建房大家应该很少听到吧。那么下面我们就来说一下联建房的特点是什么,以及联建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联建房的特点

1.联建房是由当地的土地部门卖出单间的土地给私人,联建房一般面积为3.8米乘12米,联建房也有可能是拆迁安置所得。

2.联建房是指一方只是提供土地使用权,另外一方提供会资金,进行合作建房并且对建成后的联建房共同经营管理或者进行利益分配的行为。

3.通俗来讲联建房就是一方有项目无资金,还有一方有资金无项目。双方通过协商共同经营联建房,这样就可以达到共赢。

4.联建房建设一般来说也是合法的住宅开发模式,联建房在建设前要取得建设用地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联建房的相关规定

1.联建房的建设双方办理了土地出让以及合建审批手续,共同负责联建房建设施工,联建房建设双方按照建房合同约定的比例共享利益,并且共担风险。

2.根据联建房有关法律规定,这种建设方式实质上是一种房地产转让行为,联建房的房屋产权应该首先归持有建房审批手续的一方享有,只有一方在办理了联建房房屋权登记后才能将联建房房屋产权转移于另一方。

3.联建房在房地产转让时,联建房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上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的规定,一方在向另一方转移联建房房屋产权时,该联建房所占土地使用权也会随之转移。因此,此类联建房合同不仅具有房屋转让的性质,并且具有联建房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性质。

4.这类联建房合同根据高中国人民法院联建房合同纠纷案件的规定,这些规定属于联营合同的保底条款,在法律看来是认定为无效的。

5.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新的规定,这类联建房合同再次被认定为改性合同,也就说融资借款合同.

总而言之,联建房的形式多种多样,但无论是任何形式的联建房,都应该根据联建房合同的内容,才能正确把握其法律特征,确认联建房的法律性质,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判断联建房合同的效力。以上就是联建房特点以及联建房相关规定的知识的整理,希望以上内容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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