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70年后怎么办?还能继续居住吗?

2018/05/05 19:35:56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12345)

[摘要] 很多经济条件有限的朋友会花一辈子的积蓄买一套房,结果合同书上写着70年房产权年限!很多人会想,那么在70年之后这个房子就不是我的了吗?我们还能继续居住吗?一起跟小编了解一下关于房屋产权年限的相关信息吧。

很多经济条件有限的朋友会花一辈子的积蓄买一套房,结果合同书上写着70年房产权年限!很多人会想,那么在70年之后这个房子就不是我的了吗?我们还能继续居住吗?一起跟小编了解一下关于房屋产权年限的相关信息吧。

1、70年后的房子:土地有年限,房屋无时限。

房屋产权其实不仅仅包括房屋的产权,还有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购房者对房屋的使用权是没有期限的,而这所谓的70年的产权限制主要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房主只是租用人。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土地使用权并不是说业主从拿到了产权证书算起的,也不是从签署购房合同的时候算起。按照规定,土地使用年限是指从开发商拿地时间的那天算起的。

2、70年后房子还能继续居住吗?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

(1)《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21条也有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的外,其他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知道,房屋在70年产权到期后,有两种情况:

①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②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2)我国《物权法》第149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规定:

①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

②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以上就是“房子70年后怎么办以及还能继续居住吗?”的相关内容,房子70年后的归属问题,的确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如果70年后房子真的不再属于你,租房的确要比买房子划算,这样说并非故弄玄虚,是有一定道理的。房屋产权是物权之一种,按理说这是一种永恒的权利,并不存在过期之说。希望小编总结的这些能为您带去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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