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买有贷款的二手房应该注意什么?

2018/06/19 12:10:14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10352)

[摘要] 相信购房老司机都知道,买有贷款的二手房时可以先用买家的首付垫付。可就有朋友担心的问:自己如果要买这样的二手房,卖家提出先用买家首付款还清贷款,万一卖方未来不认账怎么办?别担心,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讲讲,当购买有贷款的二手房时,应该注意些什么?

相信购房老司机都知道,买有贷款的二手房时可以先用买家的首付垫付。可就有朋友担心的问:自己如果要买这样的二手房,卖家提出先用买家首付款还清贷款,万一卖方未来不认账怎么办?

其实这位朋友的想法是有道理的,但凡涉及到金钱,总是小心为好。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讲讲,当购买有贷款的二手房时,应该注意些什么才能安心交易呢?

一、不要相信口头约定,一定要写在合同上

购房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它能在关键时刻可以保护作为买方你的权益,所以任何附加条件都要写在合同里。只有当房屋价格、权属、税费,解除抵押过户期间出现的违约问题、违约责任落实到购房合同中,出现问题了才容易维权。

另外,如果中介表示房产买卖合同有标准模板,不能随意添加条款,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记得一定要坚持签订附加合同。因为在维权过程中,能帮助你的只有白纸黑字,而口头约定是没有任何效力的。

二、预告登记以防一房二卖

其实,所谓预告登记的官方定义就是: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

而预告登记的主要的法律依据是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中的规定: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总之,国家法律出的这一招防的就是买卖双方虽然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还未办理过户,在这期间不动产权证仍保留在卖方手里,房主仍然可以暗自将房屋抵押。当完成预告登记,若没有购房者的同意,房主就没有权利将房屋进行抵押、担保,也无权变更房屋权属人。

即便房主在预告登记后仍私自与第三方签订了抵押合同、担保合同,该合同也没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进行预告登记后,如果房主想一房二卖,也绝无可能。当然,这也是最有效的防止房屋产权发生纠纷的方法,既保障了买房人权益,也保障了房主权益。

三、查房屋档案和房屋详细信息

房产局查看档案是要在未缴纳购房款之前进行的。一般来说,房产局查册只要知道房产地址和不动产权证号就可以,但是通常都是要收费的。建议在买有贷款的二手房前可以查询到其房产基本情况、查封情况和抵押情况,以确保房子能够顺利过户,并在过户后不会产生纠纷。

但是,上述的这种方法也可能不用了,因为现在有“宗地号”了,而通过“宗地号”查询房产详细信息是在完成不动产登记后进行的。在已经实行不动产登记的今天,房产买卖双方是完全可以通过“宗地号”查询到房屋产权,土地性质,抵押、查封等基本信息。

那什么是“宗地号”呢?其实,宗地号又称地号,根据宗地的划分情况,每个宗地编号共长13位,第1-10位为该宗地所属行政区划的代码。仅从宗地号上就能够了解到许多房屋的信息了。

其实二手房交易风险还是有的,尤其是贷款未还清的房子,会拉长整个交易流程。因此关于二手房买卖,小编在这里给大家一些小建议:

首先房屋归属要搞清,不动产权证看好是否抵押,以及产权年限。其次购买有贷款的房子,房主要先还款,因此预约还款需要时间;房主还完贷款还要进行抵押注销方可过户,过户很可能需要排号,故而这个时间成本要心里有数。

最后如果有房产中介代办,中间能省掉许多麻烦。但千万别为了省中介费委托不了解的小中介,须知任何服务都是一分钱一分货,一定要选择信誉良好的正规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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