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信广告宣传买房后悔想退很难

2018/07/04 06:14:39来源:搜狐焦点 浏览量(5069)

案例 受广告吸引买“主题商铺” 后悔想退铺?难!

刘女士于2013年7月花35万元购买了南城康城大厦的一套二层商铺。她表示,当时看好楼盘宣传的迪士尼主题卖点,认为很有前景,但没想到该楼盘的迪士尼主题商场并没有打造成功,相关主题店铺甚至撤出了商场。刘女士觉得自己上当受骗,要求开发商退铺。她说,自己是因为迪士尼主题才购买的这套商铺,而且开发商的广告宣传内容也是大力鼓吹迪士尼主题。因此,她认为,即便没有将迪士尼主题内容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应视为合同内容。

不过,终审法院认为, 在本案中,刘女士提供的开发商的宣传广告主要为首层,由于案涉商铺位于第二层,该广告的内容并无针对案涉商铺进行具体的说明和承诺,亦无承诺返本销售,再结合刘女士提供的宣传资料上已注明为要约邀请,因此不支持刘女士的退房诉求。

小贴士:

广告宣传不可盲目全信。在买房前购房者应分清楚是广告要约邀请还是要约,特别是开发商和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能够保留证据,尽量将承诺写入购房合同中,限度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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