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不动产登记的罚则?

2018/11/20 09:32:34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182)

[摘要]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已经出台了,很多人对于相关细则不是很了解,因此就会去学习一下,由于里面的内容比较多,我们需要逐条来学习,这样才能了解的很透彻,同时我们需要重点的了解一下不动产登记的罚则,这样就可以看出不动产登记的重要性了。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已经出台了,很多人对于相关细则不是很了解,因此就会去学习一下,由于里面的内容比较多,我们需要逐条来学习,这样才能了解的很透彻,同时我们需要重点的了解一下不动产登记的罚则,这样就可以看出不动产登记的重要性了,希望小编的介绍可以帮助到大家。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

1、为了规范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活动,加强不动产登记资料管理、保护和利用,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不动产登记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簿等不动产登记结果;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登记原因、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等材料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材料。不动产登记资料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保存和管理。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管理工作。

4、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5、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遵循依法、便民、高效的原则。

6、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为基础,通过运用互联网技术、设置自助查询终端、在相关场所设置登记信息查询端口等方式,为查询人提供便利。

不动产登记的罚则?

1、不动产登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符合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条件的申请不予查询、复制,对不符合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条件的申请予以查询、复制的;擅自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或者出具查询结果证明的;

2、查询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的;

当我们跟随小编对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不动产登记的罚则的知识学习了解后,我们才知道原来不动产登记是这么严格的,竟然关于不动产还出则了相关的条款法规,这就要求我们在不动产登记的时候要严格按照法律的流程来,希望上面小编的介绍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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