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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在很多人努力打拼的目标就是能买套好房子,过上好生活,无奈经济水平受限只能选择按揭贷款买房。但天有不测风云,自然灾害不可抗拒,而特定的时期和环境也决定了人们思考和关注的热点不同。
现在很多人努力打拼的目标就是能买套好房子,过上好生活,无奈经济水平受限只能选择按揭贷款买房。但天有不测风云,自然灾害不可抗拒,而特定的时期和环境也决定了人们思考和关注的热点不同。如不久前四川西昌发生的5.1级地震,就牵动了不少人的心,而地震发生后,一段主持人录制节目的小视频也在朋友圈走红。
一名男主持正在播新闻,突然视频中镜头摇晃,这时有人喊地震了,主持人沉默一两秒,打了个手势继续说:“等到,等到,不要慌…来,继续,录了哆(四川话:再说)”。真可谓是史上最淡定的新闻主播了!除了这个可爱的主播火了,人们对于地震中的房子等财产也关注起来,围绕的问题无非就是这四个:
1.房子被毁损失巨大,按揭的房贷可以停还吗?
2.如果不能停止还贷,那人没钱了怎么办?如果停掉,银行的损失谁承担?
3.房毁人也不在了,剩余的贷款谁来还呢?
4.如果房子没毁,却成了危房,不能再住人,房贷是否还要继续还?
其实于情于理来讲,无论如何房贷都是需要继续还的,就好比你朋友管你借钱买车,几天后车掉河里报废了,借你的钱就不需要还了吗?因此从债务关系上来说,你从银行借钱交给开发商,你和银行就形成了债务债权关系,你就是债务人,并且不会因抵押物的灭失而消失,也就是说地震中即使房子被毁,债务人也有义务要按月还清余下贷款。
有人可能说,开发商不应该索赔我的部分损失吗?小编告诉你,当你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房款,拿到房产证那刻起,你已经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此后开发商就跟你没有任何债务关系了。
小编咨询过相关银行和律师朋友,根据经验,在处理地震灾后抵押物(房子)的过程中,总结出以下四种常见的情况:
1.房毁人没,那么银行只能自认倒霉,核销处理了。
2.房毁人在,理论上要继续还,不还会造成。这里大家可能都有意见,已经经受了这么大损失还要继续还贷,太不近人情,虽然理论上要还,但也是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比如08年的汶川地震,国家就有要求银行,无论什么样的贷款若大家不能按时换上,要做到不催收、不催缴、不罚息、不做不良记录,对于承受巨大损失的受灾群众,拿不到保险或者算上保险依旧还不上贷款的,经核实银行基本上会做核销处理。
3.房在人没,并且房子无人继承,那么银行会做坏账处理,房子由银行回收;房在人没,房子有继承人,则继承人继续还贷。
4.房屋成为危房不能居住这个问题,银行并没有具体指出解决方法,可能需要当地部门出面,一般都会拿到补贴,或是先给一套安置房。
以上四种情况基本解答了上述所有疑问。另外还有人会问,我们没有贷款买房,房子在地震中毁了后果谁来承担?相关法律有规定,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简单说,地震发生时房屋已经交付给你,那只能自认倒霉,还没结清的房款还得给人家开发商;相反房子并没有交付,开发商自行承担后果,你购房给他们多少钱就退你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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