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婚后一起还贷 离婚时应怎样分割?

2018/12/13 16:21:23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606)

[摘要] 如今,年轻人崇尚自由恋爱,但是离婚率也越来越高。离婚就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小孩抚养权的问题,所以小编真心不愿看到夫妻离婚。

如今,年轻人崇尚自由恋爱,但是离婚率也越来越高。离婚就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小孩抚养权的问题,所以小编真心不愿看到夫妻离婚。如果夫妻确实感情已不在了,唯有离婚才能解脱,那小编想说,作为相对弱势的女方,要适当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新婚姻法中,对于房产的分割是怎么分配的? 已婚的女性朋友们要注意了!

房产证没加名字?

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离婚的时候属于男方房产,因为房子是父母对对子女的财产赠与

《婚姻法》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房产证加名字之后?

登记在双方名下,双方离婚,该房产由两人共同分割。如果是共同持有则均分,如果按份额持有则按份额分割。

一方父母全款购买的房屋,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该房屋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应由男女双方按份共有(具体以房产证上登记的份额为准)。

也就是说,婚前一方父母全款购买的房屋,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的,就属于双方按份共有的财产。

男方婚前买房,婚后一起还贷,离婚时应怎样分割?

举例:

婚前贷款买了两套房,其中一套已经办完了产权登记,登记在他一人名下,两套房子的贷款均未还清。陈先生打算跟女友结婚,那么,假如两人日后离婚,这两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财产公证有效力吗?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因此,如果以后离婚时,陈先生与妻子无法协商房产的归属,对于婚前已经拿到房产证的房子归陈先生所有,但是,由于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陈先生需要根据共同长款的款项以及增值部分,给对方补偿。

另外一套虽然还没拿到房产证,由于也是陈先生婚前购买并且有贷款,因此该套房子仍然归陈先生所有,如果结婚后两人一起还房贷,离婚时陈先生需要给对方补偿。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婚前财产公证有效力,并且效力很高,如果双方觉得有必要,可以将婚前财产约定进行公证,进一步明确房屋产权归属。

小编建议:无论是已婚还是未婚的人士,买房时还是多了解一些法律的规定,在尊重婚姻关系的同时,也要维护好自身的利益,做好风险的预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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