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产纠纷律师有关规定?拆迁房产证办理流程?

2019/03/29 10:56:06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75)

[摘要] 现在的拆迁户特别的多,一般的话是因为建筑一些东西才会把旧房子拆掉,那么,国家就会针对这些给大家做一个补贴,但是,有的家庭中会因为这些而产生一些矛盾,一旦出现这种情况的话,我们可以先看一下拆迁房产纠纷律师有关规定都是什么。

现在的拆迁户特别的多,一般的话是因为建筑一些东西才会把旧房子拆掉,那么,国家就会针对这些给大家做一个补贴,但是,有的家庭中会因为这些而产生一些矛盾,一旦出现这种情况的话,我们可以先看一下拆迁房产纠纷律师有关规定都是什么,然后在了解一下拆迁房产证办理流程有哪些。

拆迁房产纠纷律师有关规定?

一、综合性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26日七届人大常委会11次会议通过,自1990年4月1日起施行);

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第305号公布,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

3、<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2005年10月31日建设部发布);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2003年9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2004年6月7日发布)。

二、关于拆迁房屋面积的有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02年8月29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同年12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2006年5月27日国务院令第469号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3、<房产测绘管理办法>(2000年12月28日建设部、国家测绘局令第83号发布);

4、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3月27日建设部发布)。

拆迁房产证办理流程?

拆迁房房产证主要有一下俩个问题:

1、开发商还没来得及办理房产证,其实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这种情况下不用慌忙,保存好拆迁协议书等一些资料过一段时间可以补办。

2、如果不是完整的房屋产权,那么本身就没有资格办理;拆迁安置房反产证的办理一般是由开发商负责,但是有些时候也可以个人自行办理。拆迁安置房的办理需要通过房管部门来办理,在办理过程中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费用,金额的具体数目根据房子的具体情况存在差异。

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办理的大致流程是什么呢?

大致可以分为两步:

1、初始登记:依据相关资料按每幢楼办理在拆迁人名下;2、转移登记:依据初始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拆迁安置协议》等相关资料登记到每个安置户名下,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

那么,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办理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呢?

1、拆迁赔偿协议书(需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见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被拆迁人身份证。

2、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查档证明(收原件);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这里需要提交原件及复印件;补偿与被拆迁房地产有差价的,差值部分应提交补差发票复印件及开发商出具的付清差价款证明。

2、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原件。

另外以下两点必须要了解:

1、如遇被拆迁人去世的情况,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前应先办理被拆迁房屋权属的继承手续。

2、如果被拆迁人属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只有出具国家安全部门给出的证明才可以办理房产证。具体的材料或者一些事项可能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而相应的改变,但是大致流程和问题还是如上所述,拆迁房房产证问题其实不是那么难,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通过阅读上文的介绍,我们已经知道了拆迁房产纠纷律师有关规定是什么,文章里所讲的这些都是最基本的东西,你们可以先看一下这些规定,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的话我们可以按照所规定的这些来解决,同样的,我们也知道了拆迁房产证的办理流程,那么,就可以根据这个顺利的办理。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进入房天下知识 买房 手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精彩评论 (0)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表评论已输入0/200字

帮我找房
关于房天下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