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有哪些?签订合同后那些情况可申请解除?

2019/04/22 16:47:29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43)

[摘要] 有的朋友在看房子的时候可能会遇到合同诈骗的情况,不过因为大家对这种情况不了解,所以大家也就不以为然,等真正上伤害到了自己利益的时候才后知后觉,其实在房产合同纠纷中也存在合同诈骗的,下面大家就随着小编一起来认识一下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有哪些?

有的朋友在看房子的时候可能会遇到合同诈骗的情况,不过因为大家对这种情况不了解,所以大家也就不以为然,等真正上伤害到了自己利益的时候才后知后觉,其实在房产合同纠纷中也存在合同诈骗的,下面大家就随着小编一起来认识一下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有哪些?签订合同后可申请解除吗?

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有哪些?

1、合同纠纷欺诈之一: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

商品房特别是期房销售过程中,广告往往是引起消费者购买欲并作出购房决定的促成因素。《广告法》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开发商发布虚假的广告信息,无疑是以虚假信息诱使对方作出意思表示的欺诈行为。开发商交付的房屋达不到合同或者广告中承诺的事项的,应当认定为欺诈。

2、合同纠纷欺诈之二:商品房开发证照不全且没有告知消费者

商品房开发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办理各种审批手续,依法取得各项批准证书后才能开工建设销售,证照不全的建设项目因其不合法,通常不能为购房者办理权属证书,不仅直接导致购房者的购房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和所有权),而且对社会稳定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危害甚大。

依法开发、照章开发,是法律赋予开发商的义务。开发商没有依法取得开发工程所需的各种证照且没有如实告知消费者,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又不能补办相关手续的,不仅违反了房地产开发和销售的有关行政法规,同时因没有履行自己的告知义务,也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

3、合同纠纷欺诈之三:房屋面积缩水

房屋面积减少,开发商将可能直接侵占消费者的财产(缺少部份的资金)。由于房屋建筑强调严格按图施工,因此,面积短少,只能是开发商故意所为(因政府规划改变除外)。考虑到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的复杂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已经设定的3%的误差允许值,对于短少面积超过允许值范围的,应当认定为构成欺诈。

4、合同纠纷欺诈之四:商品房因施工或装饰材料等引起的质量纠纷

房屋建设和装修涉及的用材种类繁多,各种材料优劣及价格相差悬殊,工程施工中以次充好、以劣充优的情形屡见不鲜。这种行为不仅造成房屋及装修质量低劣,使买卖双方的利益明显不对称,消费者受到巨大的利益损失,严重的还可能影响到住房的安全。

这种情形可以分别处理:如果材料低劣但不影响房屋的整体安全和使用的,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部份(如使用劣质地板),可以判决双倍赔偿;如果使用的基本建材存在质量缺陷,导致房屋存在安全问题并难以修复的,应当判决按整套房屋的价格双倍赔偿。

签订合同后那些情况可申请解除?

一、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二条规定: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从而导致房屋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房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有关机构核验后属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申请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可申请出卖方赔偿损失。

二、开发商将签约房屋再抵押

根据《解释》第八条内容,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之后,即便还未过户更名,出卖方也不得将房屋再抵押给第三方,由于开发商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合理得到房产的,购房者可申请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其返还自己已付的房款及利息。一般还可要求出卖方赔偿自己不超过总房款一倍金额的违约金。

三、出卖方隐瞒房屋已被抵押事实

如果房屋已经被抵押,出卖方故意隐瞒事实,并与购房者签定买卖合同,这样的合同仍然是无效的。

根据《解释》第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被抵押的事实,导致交易无效的,购房者可要求出卖方将已付房款全额返还,并且可以要求对方给予自己不超过总房款一倍的赔偿。

四、入住后发现严重质量问题

如果在前期交房及装修过程中没有发现大的质量问题,入住后才发现有影响正常居住问题的话,还能解除购房合同吗?根据《解释》第十三条项规定,如果因房屋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有权请求解除已签订的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六、出卖方迟延交房

现在不少项目维权都是关于延期交房的,那么具体怎样购房者才可申请解除购房合同呢?按照《解释》第十五条,如果出卖方延期交房,购房者已经明确通知催促后三个月仍未交房的,购房者可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方返还其已付房款及利息。

以上就是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有哪些?签订合同后可申请解除吗的全部内容,看完上面的内容之后,大家应该对房产合同诈骗的情况都了解了吧,其实诈骗并不是一定是要骗了大家很多钱才叫诈骗,上述的情况也是属于诈骗,在买房的时候大家一定要多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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