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租房屋租赁需要在房管局备案吗?房屋租赁备案需要哪些手续

2021/08/19 18:23:47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701)

[摘要] 如今有很多的人们,为了省去房租,会选择在外务工的时候与他人合租房屋,而合租房屋的话要注意的事情是相对比较多的,尤其是租赁房屋的安全问题要谨慎的考虑一下,那么合租房屋租赁需要在房管局备案吗?房屋租赁备案需要哪些手续?

如今有很多的人们,为了省去房租,会选择在外务工的时候与他人合租房屋,而合租房屋的话要注意的事情是相对比较多的,尤其是租赁房屋的安全问题要谨慎的考虑一下,那么合租房租赁需要在房管局备案吗?房屋租赁备案需要哪些手续?针对这些问题,下面为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租房租赁需要在房管局备案吗?

是的,房屋租赁需要向房产局登记备案手续。

根据2010年12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租赁合同/2050801" target="_blank">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根据规定,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房屋租赁备案需要哪些手续?

1、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下列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办理登记备案。

2、出租人提交的材料:房地产权证或者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其中: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3、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其中,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代理出租的,应具有房屋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4、承租人应提交的材料: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凡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区、县房地产交易或农场局受理处出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凡不符合的,不予登记备案。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的,则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和一方应提交的材料向房地产交易办理登记备案。

以上就是关于“合租房租赁需要在房管局备案吗?房屋租赁备案需要哪些手续”的相关介绍,对于合租房屋我们要了解一下相关的事业,尤其是在租赁房屋的时候,要提交个人的材料和证件,出具个人的身份证明,这样才能更好的进行房屋的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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