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单位福利分房政策有哪些?购买单位福利房的法律依据

2017/07/31 18:16:3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284)

[摘要] 对于福利分房的事情,我们多多少少也有听过一些吧。可能这是早年的一种形式,现在已经慢慢被取代了。那关于分房的政策,在办理时有哪些法律依据呢,有了解的吗?下面我们来为大家介绍苏州单位福利分房政策有哪些?苏州购买单位福利分房的法律依据?

对于福利分房的事情,我们多多少少也有听过一些吧。可能这是早年的一种形式,现在已经慢慢被取代了。那关于分房的政策,在办理时有哪些法律依据呢,有了解的吗?下面我们来为大家介绍苏州单位福利分房政策有哪些?苏州购买单位福利分房的法律依据?

苏州单位福利分房政策有哪些

1、单位福利分房政策:交付押金6000元,可以试住一年,试住一年后如果购买此房,6000元定金直接转为房款,一次性交付交总房款的60%,余款在第二、三、四、第五年各交10%房款,免收利息。试住一年后不购买的,6000元算作房租不予退返。

2、单位福利分房政策:交付押金6000元,可以试住一年,试住一年后如果购买此房,6000元定金直接转为房款,按五年平均每年交付20%房款,不收取利息。试住一年后不购买的,6000元算作房租不予退返,限小产权

3、凡是团购5套以上的单位,给予该单位3万元爱心补助基金。5套为一个结算单位,以此类推。凡是试住人员,需要单位、企业、村委提供担保证明,方可以试住。

苏州购买单位福利分房的法律依据

1、福利分房政策从1956年开始,按照中国共产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政策,对城市私人房产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通过国家经租、公私合营等方式,逐步改变其制。改造工作一直延续到1964年。

2、福利分房政策改革开放前的住房制度是与20世纪50年代建立起来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这种住房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建房资金来源于国家财政和企业福利基金,是一种纯粹的财政支出,职工不承担住房建设投入的责任。

3、住房分配采用无偿的实物福利分配制,分房标准主要以工龄、厂龄、家庭人员的结构等非经济性因素为依据,同职工的劳动贡献脱离;分配给职工的住房采用低租金制,实际上所缴房租不能抵偿住房维修和管理成本,亏损部分由国家和企事业单位补贴。

4、1963年9、10月,和国务院召开了第二次城市工作会议,决定对房屋实行统一经营管理。“城市的公有住宅、中校舍和机关、事业单位的房屋,应当逐步由市人民委员会统一经营管理。……统一规章制度,统一租金标准,统一调剂和分配,统一组织维修,统一建设。”

以上我们为大家介绍的是关于苏州单位福利分房政策有哪些?苏州购买单位福利分房的法律依据的相关问题,对于单位分房的相关政策,我们应该看到上面的介绍以后有些了解了吧。分房也是为了解决一些人的住房问题,当然在政策上是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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