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经济适用房买卖要注意哪些问题?产权多少年

2017/11/16 14:25:09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197)

[摘要] 在买卖经济适用房的时候有很多需要注意的问题的,比如说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房产证是房屋权属的证据,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次要证据,那么我们今天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榆林经济适用房买卖要注意哪些问题,榆林经济适用房产权多少年。

在买卖经济适用房的时候有很多需要注意的问题的,比如说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房产证是房屋权属的证据,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次要证据,那么我们今天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榆林经济适用房买卖要注意哪些问题,榆林经济适用房产权多少年。

榆林经济适用房买卖要注意哪些问题?

1、要明确一点榆林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房一样,都会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权》,如果是经济适用房,会在产权证上附注一栏写明是经济适用住房。根据相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权证后五年内不得上市出售。

2、超过五年出售,除了商品房交易过户费用以外,出售人按原价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且能提供由当地住房保障出具的同意其出售的证明的,免收土地金,该住房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

3、出售人不能提供该出售证明的,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应对其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部分收取相应价款15%土地金,该住房取得完全产权,视为商品房。

4、经济适用房卖房后,可以再次购买。若出售家庭如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照现行规定重新申请即可。

榆林经济适用房产权多少年?

1、首先经济适用房由市建委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政府不会提供用地性质为商业的经济适用房,商业用地是40年,所以经济适用房用地性质一般为住宅用地,使用期限为70年,但前5年是有限制条件的。

2、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除外。

3、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财产限额。

4、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收入线标准。

上边的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了解的榆林经济适用房买卖要注意哪些问题,榆林经济适用房产权多少年,其他的还有房产被售房者侵占的风险。若二手购房者意外身故的话,由于合同的主体已不存在,故该经济适用房存在着被售房者侵占的风险;希望大家都能注意一下。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进入房天下知识 买房 手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精彩评论 (0)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表评论已输入0/200字

相关百科

利好!北京取消普宅和非普宅标准!北京8大纯新盘候场,谁更值得期待?

利好!北京取消普宅和非普宅标准!利好!北京取消普宅和非普宅标准!

帮我找房
关于房天下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