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需要注意什么

2017/11/03 17:21:16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25)

[摘要] 对于土地增值税是我们需要缴纳的一项税费,但是我们在办理的时候有一些相关的政策需要我们注意。因为国家对于这项税收也是有一定的相关规定的,那么具体有哪些呢,有关于厦门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厦门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需要注意的地方?

对于土地增值税是我们需要缴纳的一项税费,但是我们在办理的时候有一些相关的政策需要我们注意。因为国家对于这项税收也是有一定的相关规定的,那么具体有哪些呢,接下来小编来介绍有关于厦门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厦门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需要注意的地方?

厦门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制定本细则。

二: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三:第二条所称的国有土地,是指按国家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的土地。

四:第二条所称的地上的建筑物,是指建于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条例第二条所称的附着物,是指附着于土地上的不能移动,一经移动即遭损坏的物品。

五:第二条所称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入。

六:第二条所称的单位,是指各类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条例第二条所称个人,包括个体经营者。

七: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厦门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需要注意的地方

一、其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二、对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五以内计算扣除。

三、那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十以内计算扣除。上述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以上是小编的介绍,有关于厦门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厦门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需要注意的地方的相关问题,对于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应该有了一些了解吧。土地增值税在我们购房时就需要办理,具体的细则规定以上我们也有了介绍,我们可以参考来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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