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未续签继续租住受法律保护吗?

2015/10/19 15:32: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143)

[摘要]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客询问:去年我在普陀区租了一间房子,今年租期到了,房东没有跟我们续签合同,但是她口头同意我们继续租住房子,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租客的权益会受法律的保护吗?

律师回答: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如果房东同意该租客继续租用该房屋,比如未要求搬出该房屋并继续接受你们支付的租金,可以认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合同性质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建议保留租金收条等支付租金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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