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租房管理办法第五章

2015/10/29 09:42: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20)

[摘要] 优租房小区内的配套设施、水电设施、装修装饰、家具家电及其它各项设施、设备等是本财产,入住人员应按照规定妥善使用和保管。

优租房管理办法第五章:公用设施管理

第一条优租房小区内的配套设施、水电设施、装修装饰、家具家电及其它各项设施、设备等是本财产,入住人员应按照规定妥善使用和保管。

第二条 房间内的装修、家具家电和配套设施由入住人员保管,未经本同意不得擅自改建扩建,不允许将任何家具家电转借他人和将房内家具拆卸改装,不得擅自移动、丢失、损坏家具家电及设施设备。

第三条 入住人员如发现设施设备损坏,应及时到物业登记报修。人为损坏相关责任人要照价赔偿或承担维修、更换费用。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进入房天下知识 租房 手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精彩评论 (0)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表评论已输入0/200字

相关百科
关于房天下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