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承租权能否继承?公房承租人变更条件

2016/06/30 09:54:24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11426)

[摘要] 公房承租让很多人都受到了一定的益处,但是人们对公租房的了解却并不是太多,是公房承租权能否继承呢?这是很多人在享受到一定的受益的时候经常会想到了问题,还有公房承租人变更条件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呢?

公房承租让很多人都受到了一定的益处,但是人们对公租房的了解却并不是太多,是公房承租权能否继承呢?这是很多人在享受到一定的受益的时候经常会想到了问题,还有公房承租人变更条件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呢?下面由小编给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第一、公房承租权能否继承:

1、公房承租权名义上是指我国城镇居民以租赁形式对产权属国家或单位的住房享有承租权,实质上是按国家对职工福利分房政策所取得的房屋使用权,这种房屋使用权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福利性住房分配制度的体现。

2、公房作为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因其特殊性更容易成为家庭内部处理的难题。很多人都会遇到继承的问题。

3、按照《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房承租权能否继承主要看公房承租权是否符合遗产范围。《继承法》第三条及高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意见第3条没有明确规定公房属于遗产范围。

4、同时公房的承租权利也没有明确规定为个人合法财产权利,鉴于法律没有明确公房承租权可作为公民个人财产权利得以继承,因此公房承租权不能直接适用《继承法》规定。 公房的承租权是不能继承的。

第二、公房承租人变更条件:

1、承租人与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租赁户名的;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租赁户名的;

2、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在本处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与直系亲属协商一致要求变更租赁户名的。

3、按照前款项变更租赁户名后,在五年内不得再依该规定变更租赁户名。共同居住人的实际居住生活的时间以提出申请时间为节点;同时变更租赁户名的,共同居住人的实际居住生活的时间以承租人死亡时间为节点。

以上就是小编给您介绍的关于公房承租权能否继承?公房承租人变更条件,小编在这里提醒您:公房相对于私房而言,公产房没有产权人,业主只有承租权,没有转让权,所以公产房不是想卖给谁就能卖给谁,也无法继承的所以我们应该政策的导向下合理使用公房,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希望上面的介绍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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