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沙河租房需要什么条件?租房有哪些风险?

2018/11/06 16:16:51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31)

[摘要] 租赁房屋也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你知道北京沙河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吗?只有满足了租房条件的人,才具有发布租房信息的资格,不然都是违法的。租房也有风险,你知道租房有哪些风险吗?具体内容有哪些呢?

可能很多人都觉得租赁房屋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其实并非如此,就算是租赁房屋也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你知道北京沙河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吗?只有满足了租房条件的人,才具有发布租房信息的资格,不然都是违法的。租房也有风险,你知道租房有哪些风险吗?具体内容有哪些呢?

北京沙河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2、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房屋能正常使用。

租房有哪些风险?

1、房屋租赁签订好书面合同,以防无据可查。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房屋,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内维修责任及其维修范围应当明确,避免争议和扯皮。

3、租赁期限届满,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依法享有优先租赁权。租赁期限内,出租方出卖该房屋时承租方有权继续在原租期内承租房屋,并享有优先购买权利,且出租方应当及时将该意向通知承租方。

4、房屋的最长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否则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

5、房屋交付时详细约定好所交付房屋的现状或列出详细清单和对结构进行描述后各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对于房屋的装修责任以及装修设备、装修价值的归属一般都应当约定清楚,否则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可能就会产生争议。

6、重大装修、改造前各方当事人进行书面确认后再行施工。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否则转租行为无效,由此给第三人或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租房有哪些风险?租赁房屋最重要的就是签合同的问题,只要签了正规的合同,就算将来发生房屋租赁纠纷,也能够通过正规的手段保障自己的利益,如果签订的合同有问题的话,自然就不具有法律效应。北京沙河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只要拥有房产证,基本上就不会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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