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房屋买卖纠纷怎么维权?

2019/07/03 14:05:28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72)

[摘要] 我们在实际生活当中会碰见很多的纠纷问题,虽然这些问题并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但是,我们对于这方面的知识有所了解的话,一旦后期出现什么问题,也可以及时的解决掉,所以,建议大家看一下房屋买卖合同的纠纷案例。

我们在实际生活当中会碰见很多的纠纷问题,虽然这些问题并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但是,我们对于这方面的知识有所了解的话,一旦后期出现什么问题,也可以及时的解决掉,所以,建议大家看一下房屋买卖合同的纠纷案例,然后从别人的案例中学习一些知识,由此,还要清楚房屋买卖纠纷怎么维权。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原告:刘某

被告:李某

被告:陈某

2010年10月20日,刘某与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刘某购买李某名下的某市某区幸福花园1号楼3单元1802房屋(以下简称案涉1802房屋),买卖价款220万;刘某于合同签订后30日内将购房款付至第三方托管单位辉煌担保贷款公司;上述房屋买卖价款付清后五日内,李某协助刘某办理案涉1802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合同还对各自的违约责任进行了约定。

2010年11月20日,刘某将220万元购房款一次性支付至辉煌担保贷款公司账户内。后刘某请求李某协助办理案涉1802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李某以其妻子陈某不同意出售该房屋及不予协助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为由,拒绝为刘某办理房屋产权证变更手续。后刘某找到李某之妻陈某协商房屋权属变更过户手续。

陈某表示,其从未同意李某出售夫妻共同房屋,也从来没有签署过同意出售的证明,李某在出售案涉1802房屋时未经过其同意,违反了法律规定,故不同意协助办理该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刘某与李某、陈某多次协商办理案涉1802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均未达成一致意见。故成讼。

房屋买卖纠纷怎么维权?

一:向法院去起诉。

二:《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都有哪些,文章里给大家推荐了一个案例,上文所写到了这些都包括原告是谁,被告是谁都给大家写了出来,而且,里面的详细内容也告诉了大家,我们可以从这份案例中分析一下是怎么解决这件事情的,与此同时,上文告诉了大家房屋买卖纠纷怎么维权的方法,我们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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