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保障房申请条件 保障房申请标准调整

2013/09/25 11:52: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152)

[摘要] 7月1日起乌鲁木齐将执行2013年度保障房申请新标准,申请保障房家庭人均月收入再度放宽,符合条件的居民可到辖区社区申请。这意味着,有更多中低收入人群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7月1日起乌鲁木齐将执行2013年度保障房申请新标准,申请保障房家庭人均月收入再度放宽,符合条件的居民可到辖区社区申请。这意味着,有更多中低收入人群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25日,记者从乌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了解到,廉租房家庭人均月收入从500元以下(含500元)调整至650元以下(含650元);经济适用房家庭人均月收入从1200元以下(含1200元)调整至1530元以下(含1530元);公租房家庭人均月收入从1345元以下(含1345元)上调至1530元以下(含1530元),此标准从7月1日起执行。

之前已通过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审核的家庭,此次调标后如条件符合廉租房保障标准,经过本人确认后可转为廉租房保障。除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外,其余申请条件不变。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公租房标准为人均13平方米以下(含13平方米)或无住房。

这是乌鲁木齐第二次调整保障房申请标准,第一次调整是2011年7月20日。廉租房家庭人均月收入从过去的300元以下(含300元)放宽至500元以下(含500元),经济适用房家庭人均月收入从700元以下(含700元)放宽至1200元以下(含1200元)。

保障性住房申请标准,主要结合我市城乡低保标准以及2012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制定。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进入房天下知识 买房 手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精彩评论 (0)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表评论已输入0/200字

帮我找房
关于房天下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