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千多户无房职工家庭获配公租房

2017/12/14 15:42:1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239)

[摘要] 12日下午,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开举行广州市2017年新就业无房职工(个人、家庭)申请公租房摇号分配仪式,经过系统摇号,共有1471户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获得公租房配租。

12日下午,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开举行广州市2017年新就业无房职工(个人、家庭)申请公租房摇号分配仪式,经过系统摇号,共有1471户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获得公租房配租。

据了解,本次在网上提交公租房申请并向街镇递交申请资料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共有2626户,其中对象一(广州市人才绿卡主卡持有人)93户、对象二(其他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2533户。经公示及复核,最终参加摇号配租的家庭共1679户,其中,对象一有15户,对象二有1664户。

为使更多家庭获得配租,根据申请和房源情况,市住房保障办对需求较为集中的珠江嘉苑、新惠轩、惠馨轩3房源点增加供应房源,对房源数超出申请数的部分房源点(或户型)减少供应房源,供应房源总套数调整为1680套。房源方面,白云区的金玉苑,南悦花园,天河区的棠悦花园,珠江嘉苑都是热门房源。其中金御苑供应411房源,居全市11房源之首。

13日起,市住房保障办将通过市住建委网站公布本次摇号分配结果。申请对象可登录网站(网址://www.gzcc.gov.cn)查询本次分配结果。

获得配租的申请对象请于1215日下午、1819日前往申请受理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签订租赁合同通知书,并按通知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未在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配租,弃租房源将另行分配。签订租赁合同后,市住房保障办将根据房屋建设情况分批安排入住。

最后,提醒中签的住户也要按照规定使用房屋,7种情形可能要收回房屋:

1.申请人擅自将承租的住房转让、转租、出借、调换的。

2.无正当理由连续拖欠租金3个月或累计拖欠租金6个月的。

3.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住房3个月以上的。

4.擅自对承租的住房进行装修和扩建、加建、改建、改变房屋结构或改变其使用性质的。

5.故意损坏承租的住房及其附属设备的。

6.在公共租赁住房内或楼宇公共部位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等危害公共安全物品,经住房保障部门警告后不及时整改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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