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云南二套房认定标准:非成套住房不算二套房

2013/05/22 14:28: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190)

[摘要] 很多购房者不知道2010云南二套房认定标准,其实了解2010云南二套房认定标准很重要,房天下为您搜集2010云南二套房认定标准相关知识

很多购房者不知道2010云南二套房认定标准,其实了解2010云南二套房认定标准很重要,房天下为您搜集2010云南二套房认定标准相关知识——

日前,云南省住建厅、云南省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共同发布了《关于落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昨日(7月19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我省对此作出了明确细化规定。

细化规定主要对购房家庭成员如何确定,以此计入该家庭住房套数;成套住房如何界定;以及个人征信系统如何确定等五方面。

记者:国家3部委在下发的相关通知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进行规范时指出,住房套数依据拟购房家庭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认定。对此,我省如何对拟购房家庭成员作出明确?

省住建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省银监局3部门在日前联合下发的通知中明确,在认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时,已成年子女拥有的住房数量不计入该家庭住房套数。

记者:如何来界定成套住房,之前,有报道称个别城市开发商为规避二套住房认定,竟然把卫生间建得很隐蔽。

省住建厅:我省明确,成套住房应当是具备独立的厨房、卫生间、卧室和起居室的住房,否则不算成套住房。

记者:受理贷款时,如何来确定借款人的征信额度?

省住建厅:对于贷款人受理贷款时,我省明确二套住房的认定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贷款人通过人民银行全国联网的征信系统查询贷款人贷款购买成套住房的情况。没有购买成套住房的贷款记录的,根据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由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记者:那么对于同一城市有多个房屋登记机构等情况下,如何确定查询结果?

省住建厅:对此,3部门同时明确,如因借款人所在城市未建立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或已建立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但数据不完全,以及同一城市有多个房屋登记机构但未实施联网等特殊原因,导致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记者: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怎样执行?

省住建厅:对能提供1年以上购房所在州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国家3部委通知第三条执行,即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购房所在州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

开发商:新规或为市场注入信心

千呼万唤的云南二套房认定标准通知终于出台,有分析师表示,该通知主要有两大看点,一个是成年子女住房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一个是首提“成套住房”的概念。记者获悉,大部分开发商均表示该《通知》在昆明目前房屋成交量大幅下降、但是市场供应量又严重不足的形势下,或将为本地市场注入信心,带来相对利好的局面。

成年子女拥有住房

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

对于《通知》要求:“认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时,已成年的子女拥有的住房数量不计入该家庭住房套数。”业内人士表示,该认定对于改善性需求并没有完全禁止,如果孩子已经成年,或是即将就业、结婚,就可以分户出去,不再属于家庭住房套数认定范围,孩子自己也可以再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其中,对于成年子女的认定,由于户口本上标注了家庭成员的出生年月日,将来可能会需要买房人提供相关类似证明。

首提“成套住房”概念

为改善性需求松绑

不久前,国家新政“认房又认贷”的规定,让许多有着改善性需求的老百姓有苦说不出。但此次二套房认定标准通知在云南落地,除了延续国家新政相关认定标准外,最为吸引人关注的莫过于提出了“成套住房”的概念。

该通知规定“成套住房,应当是具备独立的厨房、卫生间、卧室和起居室的住房。”就此记者向设计院相关工作人员咨询了解到,所谓“独立”的概念,通常是指具有隔断,并且有自然通风和采光的房间。业内人士称,如果用该标准来判定的话,在昆明大多数小户型房屋均不具备“成套住房”的要求,换而言之,也就是不属于“首套房”或者“二套房”的认定,为大多数有着改善性需求的市民进行了松绑。

市场始终须回归

“改变”利于未来发展

昨日,针对落地云南的新规中提及的“成套住房”和“成年子女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两个新点,记者采访的多家开发商均对此表示,这无论对于改善性需求的老百姓,或者是开发商而言,都是一个利好的消息。而当记者提及开发商是否会因为新政中“成套住房”等相关认定,而对产品户型、设计等方面进行调整,来迎合市场需求时,受访大部分开发商均表示,这主要看政策未来将如何界定,以及政策的持续性,但目前他们均不会做出大幅度的调整。

其中,昆明中房现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周龙认为,“目前,昆明的房地产行业本身就不是一个很完善和成熟的区域,从长期来看,经过新政的‘洗礼’,对于本地开发商的‘成熟’来说,未免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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