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经济适用房可以自由买卖吗?要交哪些税

2017/06/21 18:02:56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12)

[摘要] 现在不管在县城还是在大城市,一般房子的价格都是很高的,面对高昂的房价,收入比较低或者是收入一般的人群都是不可能购买的,因为面对高昂的房价,房贷等等原因不能购买。但是经济适用房建造之后,让人们眼前一亮,所以受到很多人的欢迎和厚爱。

现在不管在县城还是在大城市,一般房子的价格都是很高的,面对高昂的房价,收入比较低或者是收入一般的人群都是不可能购买的,因为面对高昂的房价,房贷等等原因不能购买。但是经济适用房建造之后,让人们眼前一亮,所以受到很多人的欢迎和厚爱。那么小编就来介绍一下江门经济适用房可以自由买卖吗?江门经济适用房买卖要交哪些税?

江门经济适用房可以自由买卖吗?

1、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销售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江门经济适用房买卖要交哪些税?

一、取得产权证完税凭证的时间不满五年的,不得超过原购买价格转让。如果以买入的价格转让,则买方必须具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买卖双方所需缴纳的税费如下:卖方交纳:印花税;按照销售价的0.05%缴纳。买方交纳:契税;普通住宅按销售价的1.5%缴纳。印花税。按照销售价的0.05%缴纳。核定超标部分,交纳综合地价款:超标部分X10%

二、取得产权证完税凭证的时间超过五年的。

卖方交纳:综合地价款;销售价X10%,如果销售价低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买卖指导价则按指导价收取。印花税。按照销售价的0.05%缴纳。买方交纳:契税:普通住宅按销售价的1.5%缴纳。印花税。按照销售价的0.05%缴纳。按照上面的举例,印花税为500000元X0.05%=250元。

通过小编介绍的江门经济适用房可以自由买卖吗?江门经济适用房买卖要交哪些税?经济适用房满五年是可以自由买卖交易的,但是没有满足不满的话,是要等到满足五年之后才可以上市进行交易的,但是为了自己的房子可以自由的买卖,在出售或者是购买前,应该了解一下关于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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