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农村自建房离婚后如何分割?需要什么材料

2017/01/12 17:10:11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05)

[摘要] 当下,我国对农村房地产权实行二元制的管理体制,也就是农村房屋所占用土地的所有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对其自建房下的土地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但国家对自建房尚未建立起登记制度。那么,临安农村自建房离婚后如何分割?临安农村自建房离婚分割需要什么材料?

当下,我国对农村房地产权实行二元制的管理体制,也就是农村房屋所占用土地的所有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对其自建房下的土地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但国家对自建房尚未建立起登记制度。那么,临安农村自建房离婚后如何分割?临安农村自建房离婚分割需要什么材料?

临安农村自建房离婚后如何分割

1、临安农村自建房若是一方婚前建造的,婚后夫姿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判归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因婚前建房而产生的债务是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产的一方应按偿还债务总额的一半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临安农村自建房若是父母为子女结婚居住使用的,如果房屋是以子女的名义报建的,该屋能否作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房屋是在子女婚前建造还是婚后建造。如果是婚前建造,一般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配偶无权分割。若是婚后建造,则该房屋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

3、临安农村自建房若是父母在子女婚前建造的,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该房归子女夫妻共同所有,或承认有子女夫妻的房产份额存在,否则,子女的配偶无权分得房产

4、临安农村自建房若是婚前男女的双方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如果是以一方父母名义取得批准用地的,一般视为该方的家庭财产,离婚时取得房屋的一方负有返还对方资助款项的义务。但如果建房时是以子女一方的名义取得批准用地的,则该房产可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临安农村自建房离婚分割需要什么材料

临安农村自建房离婚分割需要的材料必须有:

1、关于临安农村自建房分割的离婚协议书;

2、双方的离婚证以及复印件;

3、双方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双方的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临安农村自建房离婚后如何分割?临安农村自建房离婚分割需要什么材料?这下大家应该有所了解了吧!小编在此提醒大家,加入你在生活中遇到了这方面的问题,建议大家先去咨询相关的专业律师,确定房产的归属、当事人权利和详细的分割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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