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住房公积金新政:高可贷80万

2015/03/13 18:21: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222)

[摘要] 2015年辽宁省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主要集中在提高高贷款额,降低首付比例、延长还贷年龄等方面。

2015年辽宁省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主要集中在以下三方面:提高高贷款额,大多城市高可贷80万;降低首付比例,首套房首付均在20%左右;延长还贷年龄至退休后5年。

具体城市政策变化如下:

沈阳

1. 提高高贷款额:夫妻双方一方缴存即可高带80万,异地高50万。

2. 降低首付比例: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二手房的首套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第二套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异地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3. 延长还贷年龄:还贷年龄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4. 降低试算系数:试算系数由0.45降至0.4。

鞍山

1. 提高高贷款额:新政规定职工贷款高额度上调至80万元,原来为单职工高可贷50万元,双职工可贷70万元。

2. 延长还贷年龄:还贷年龄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3. 降低首付比例:新建商品房的首付比例,由原房款总额的20%降至15%;房屋竣工年限在20年之内的产权转让住房,首付款比例由原评估值的40%降至30%。

4. 降低贷款利率:5年期及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下调至3%;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由3.75%下调至3.5%。

5. 放宽提取条件: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借款人、配偶及共同还款人均可提取,提取额为其账户余额的90%等。

大连

1. 提高高贷款额:本地高贷款额度80万、异地高贷款额度50万。

2. 降低首付比例:首套房首付比例为房款总额的30%,建筑面积90平以下的可降至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为房款总额的60%。

3. 延长贷款年限:商品房30年。二手房:房龄5年(含)以内,贷款年限不超过25年;房龄6-19年的,贷款年限为30年减房龄;房龄20年以上的,贷款年限不超过10年;房龄30年(含)以上的,不予贷款。

4. 降低贷款利率: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至3.25%,6-30年期的贷款利率下调至3.75%。

5. 开展互贷互还业务:父母子女可组合互用公积金申请贷款,并可互用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贷款。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进入房天下知识 买房 手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精彩评论 (0)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表评论已输入0/200字

相关百科
帮我找房
关于房天下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