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归谁管?房屋倒塌如何处理责任人?

2022/04/29 17:03:34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7653)

[摘要] 近来,由于房屋质量问题而出现的房屋损毁现象在各地时有发生。近日,长沙一栋民房出现倒塌,据附近商家称该楼房使用时间不足10年。那么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该归谁管?房屋倒塌要如何处理责任人?下面,小编就梳理了相关知识,一起来看吧。

近来,由于房屋质量问题而出现的房屋损毁现象在各地时有发生。近日,长沙一栋民房出现倒塌,据附近商家称该楼房使用时间不足10年。那么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该归谁管?房屋倒塌要如何处理责任人?下面,小编就梳理了相关知识,一起来看吧。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归谁管?

如果在质保期,业主遇到房屋质量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根据市编办批准的三定方案,市建筑工程管理处承担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等职责,具体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质量行为方面的违法违规查处等工作。也就是说,买房人遇到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投诉。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解释》第12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这里的所谓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房屋交付前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建成后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对工程质量一起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该签署质量合格文件;并申请规划、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对房屋进行检查,出具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最后由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房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建筑法》第61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7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因此,购房人在办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续时,应要求出卖人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查验该工程是否经验收合格。如果出卖人不能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说明该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引起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如果出卖人超过约定的期限房屋仍然未能验收合格,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在我国买卖的房屋质量出现问题的,相关的购买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对自身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我国的法律规定,这类质量缺陷可以要求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相应的检测和监管,对出现问题的房屋进行解决相关的问题。

房屋倒塌如何处理责任人?

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千二百五十二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梳理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归谁管,以及房屋倒塌如何处理责任人等相关知识。当然,还是希望各施工单位在施工建设初期就把好质量关,避免日后正常使用下房屋损毁的情况出现。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进入房天下知识 买房 手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精彩评论 (0)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表评论已输入0/200字

相关百科
帮我找房
关于房天下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