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侵占公共收益121万被起诉,小区业主的公共收益有哪些?

2023/05/22 09:44:32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6471)

[摘要] 公共收益为全体业主共有,具体由谁支配需召开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投票决定。

物业侵占公共收益121万被起诉,究竟是怎么回事?近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宗案件,因小区公共收益被侵占,广州一大厦业委会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物业公司应向业委会退还公共收益121万余元。很多人可能不了解,小区业主也有公共收益吗?那么小区业主的公共收益有哪些?

小区业主的公共收益有哪些?

1.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例如轿厢广告、户外广告;

2.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位收益;

3.小区公共区域内租赁的摊位收益;

4.利用公共配套如活动场地、会所、游泳池经营收入;

5.部分通信运营管理费;

6.因损坏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的赔偿;

7.自制售水机运营费用;

8.物业管理用房的收益等。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小区业主对所购房屋单元享有专有所有权,对建筑物的外墙、电梯和楼道等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所有权。也就是说小区电梯使用权和收益都应该归于业主。根据法律规定小区广告收入的分配方式是应当由全体的业主来进行共同的分配,首先根据我们国家的物权法当中的规定,小区广告所带来的收益是全体业主享有。以下的收益都是由全体的业主共同拥有。

小区公共收益如何管理支配?

公共收益为全体业主共有,具体由谁支配需召开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投票决定。在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受委托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代为管理该小区的公共收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业主大会可自行决定公共收益由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或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委托给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目前一般都是由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理,并由其决定公共收益的用途。

小区公共收益,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除业主大会另有约定外,业主大会做出与收益使用有关的决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监督。

以上就是关于“物业侵占公共收益121万被起诉”相关案件详情,以及小区业主的公共收益有哪些等相关知识,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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