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好房和靠谱的物业更配哦!来看看物业管理的日常

2015/08/05 14:44: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75)

[摘要] 在传统物业管理向现代物业服务业转型过程中,需要物业服务企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也需要业主不断提升对物业服务本身的认识。为提升业主对物业服务的认识,构建和谐社区,小编对物业管理服务日常问题处理的知识进行了细致整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在传统物业管理向现代物业服务业转型过程中,需要物业服务企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也需要业主不断提升对物业服务本身的认识。为提升业主对物业服务的认识,构建和谐社区,小编对物业管理服务日常问题处理的知识进行了细致整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问:从事物业管理活动应具备什么资格?

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问:物业服务企业未按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相应服务,怎么办?

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问:物业费收取依据什么标准?

答:《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问:物业服务企业存在乱收费行为怎么办?

答:《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如果存在物业服务企业乱收费现象,业主可向物价部门举报,提请物价部门依法制止并及时查处。此外,还可以依据《合同法》提起诉讼。

问:物业服务企业应该如何做好小区安全防范工作?

答:《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问:发现有人损坏小区绿化或在小区公共绿地种蔬菜,怎么办?

答:如发现有人损坏小区绿化或在小区公共绿地种蔬菜,物业服务企业应依据物业服务合同或业主(临时)管理规约,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对屡教不改或制止不了的,物业公司应提请绿化管理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问:业主、物业服务企业能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包括公共楼道)、共用设施设备吗?

答: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都不能擅自占用,如需占用,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或物业服务企业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公共楼道属于共用部位,业主占用公共楼道就是侵犯了相邻业主的权益,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要求其停止占用;造成共用部位损坏的,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问:车辆丢失、家中失窃,物业服务企业需承担责任吗?

答:如发生业主财产失窃事件应立即报案。物业服务企业原则上不对业主人身和户内财产负有看护责任,若没有约定,物业服务企业不承担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但物业服务企业若违反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服务工作未到位并导致业主人身和财产受到损失的,物业服务企业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问:小区业主私搭乱建谁来管?

答:许多小区都存在私搭乱建的情况,物业想管,但没有执法权,不能对违法建筑进行强拆。针对类似问题,物业服务企业可先向有关主管部门书面投诉,请求执法部门行使其权力。若执法部门不作为,同时其他业主意见较大,可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规约或其他法律规定,作为原告将违法业主起诉至法院;也可建议权利受到侵害的业主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进入房天下知识 买房 手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精彩评论 (0)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表评论已输入0/200字

相关百科

装修美图

湖城大境天锦 280平米轻奢风格完全就是“奢

【艺顶装饰】198㎡新中式,完美演绎东方美

【艺顶装饰】130㎡现代极简,朴素的空间设计

【艺顶装饰】350㎡现代典雅,朴素安静的空间

帮我找房
关于房天下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