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首付买房藏风险 无力支付尾款被起诉

2015/10/21 10:51: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731)

[摘要] 买房首付不够,开发商帮你凑。当前一些房产商为促销,在售房时打出“好房子”或“首付十万轻松入住”等宣传。小编提醒,低首付买房藏风险,购房者要慎之又慎。

买房首付不够,开发商帮你凑。当前一些房产商为促销,在售房时打出“好房子”或“首付十万轻松入住”等宣传。小编提醒,低首付买房藏风险,购房者要慎之又慎。看看以下案例吧。

案例回放:低首付买房,业主买来麻烦

2014年5月,在郑州打拼的李先生,看上了单位旁边一座在建楼盘。据李先生回忆,经过多番了解,自己和家人认为,该楼盘位居郑州,交通发达,,而让李先生更心动的是该楼盘的广告语:“首付10万,好房子轻松拿到手。”

李先生说,经过自己实地了解和咨询,开发商声称的“首付十万,是自己先缴纳一部分房屋首付,首付款的剩余部分由开发商提供无息借款,但需要在一年内还清,否则要支付违约金。想着房子还要,早买早划算,而且这个首付价位家里还算能接受。经过同家人商量,李先生决定在该小区买一套三居室。

2014年6月13日,李先生同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李先生购买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住宅一套,该房总房款96万余元,支付方式为分期付款;李先生按照购房政策交纳首付款,余款由李先生向银行以商业贷款方式支付。而让李先生没想到的是,这个看似“免费的午餐”,却给他带来很大的麻烦。

买房纠纷:无力付尾款,被要求解除合同

据了解,因李先生属于婚内二套房,按照政策,该房屋首付款为总价的60%,李先生支付了29万元款项后,余下的28万余元由开发商垫付,双方约定,李先生在一年内支付开发商垫付的28万余元,否则将支付违约金。同时,李先生也支付了房屋维修基金房产证费共计5800余元。后因经济条件有限,一年后,李先生并未按期向开发商支付购房款余款。

由于李先生无法履约,今年8月,楼盘开发商将李先生告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李先生承担违约金29000余元,并承担诉讼费用。案件受理后,本着充分化解矛盾原则,办案法官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解除原告开发商同被告李先生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告开发商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李先生自愿承担。

主审法官表示,双方合同解除后,一切法律关系恢复原状。开发商在扣除违约等费用后,退还李先生先前支付的款项。

置业提醒:低首付暗藏“风险”买房者慎之

投入大量资金和时间,为之忙活了一年多的房子就这样了结,尽管李先生心有不甘,但却很无奈。小编提醒,现实生活中,一些开发商在售房时声称能够“低首付”“”,一些购房者也因此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此类行为往往埋藏着一定的法律风险。低首付就是开发商把风险转给银行,银行把风险转给未来,低首付对买房人实际负担非但没减轻,反而带来很大风险。

具体来说,一方面,此种“”“低首付”方式,本质是由开发商房产中介通过垫付,或者是虚拟抬高房价,多以银行贷款的方式来获得首付款。这种方式并不能改善购房者资金短缺的现状,还需要借助首付款高息垫付、虚高评估价骗贷等规操作实现,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购房者的贷款利息按揭月供款的负担。另一方面,这种“低首付”“”的购房方式不符合国家和银行的有关规定,一旦开发商地产中介等无法兑现承诺,或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消费者在依法维权方面就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此外,购房者也要考虑自身经济条件,谨慎购房,量力而行。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进入房天下知识 买房 手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精彩评论 (0)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表评论已输入0/200字

相关百科
帮我找房
关于房天下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