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公证手续该如何办理?有哪些注意事项?

2016/05/25 10:54:5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582)

[摘要] 房产赠与有很多种情况,包括父母将房产赠与子女、子女将房产赠与父母用来养老、朋友赠与房产等,今天,小编为大家主要介绍父母赠与子女房产的公证手续如何办理。

 房产赠与有很多种情况,包括父母将房产赠与子女、子女将房产赠与父母用来养老、朋友赠与房产等,今天,小编为大家主要介绍父母赠与子女房产的公证手续如何办理。

 父母将名下房屋赠与子女作为婚房,或者子女把名下房子赠与父母用来养老,需要在登记前办理公证材料,支付一笔公证费。近日,区房管局试行人性化便民举措,将公证材料提交环节进行一定程度简化。

 去年区房管局共办理类似房屋赠予登记53件,今年1至10月,也达到29件,其中直系亲属间办理房产赠与占绝大多数。区房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以往做法,在赠与房产办理转移登记之前,当事人需要去公证处办理房屋赠与公证书,不仅要多跑一趟公证单位,还得多付一笔少则上千元、多则上万元的公正费用。

 今年上半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7月1日起,个人在办理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手续时,可以不用再向税务部门提交有关赠与公证材料。以这条公告为参考,为简化办证手续,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区房管局在经过仔细研究和向上级部门请示后,决定在“夫妻双方健在,产权归属明确,本人意愿清晰”情况下,对办理的直系亲属房屋赠予登记,试行“不用提交房屋赠与公证材料,凭相关资料直接予以登记”。

 房屋登记涉及办理公证(包括赠与公证)是依据2008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房屋登记办法》和我国行业标准《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相关规定,同时省建设厅专门制定的《浙江省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实施细则》也有规定,其十八条“对当事人申请转移登记提交的赠与合同、分割协议、受遗赠证明和继承证明等应当办理公证”。对此,区房管局经过研究分析后认为,“应当办理公证”与“必须办理公证”应有所区别,可以在执行中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再参考税务部门举措,因此在材料提交上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简化并谨慎试行,今后等相关规定更加明确后,将再进行调整。

 下步,区房管局将抓好审核把关工作,在严格审核该项登记涉及的房屋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和其他必要资料的同时,将针对性地增加“当事人询问笔录”中相关内容、“房屋赠与承诺书”等材料,以有效规避登记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

 房产赠与手续一定要依法进行办理,因为手续办理不齐全导致后续麻烦的情况在社会上很多见,保障自己的利益一定要中分发挥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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