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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优先购买权是什么意思?房主卖房时,哪些人又拥有优先购买权?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知识。
优先购买权是什么意思?房主卖房时,哪些人又拥有优先购买权?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所谓“优先”主要是指时间上的优先,这种优先在时间上一般规定为3个月。在条件等同时,只有享有优先权的承租人、共有人放弃购买之后,房屋所有权人才可以将房屋出卖给他人。
二、哪些人拥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三种人拥有房屋优先购买权:
三、法律条款中的“同等条件”怎么认定?
涉及优先购买权的法律规定中,都涉及到“同等条件”有优先购买权。其实同等条件包括以下几种因素:总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交房时间等各种因素。所以,在不满足其中一种条件的情况下,优先购买权是不能执行的。
注:这种情况就是不满足“同等条件”中的“总价款”一项,所以租户便没有办法继续行使优先购买权。
四、产权共有人和租户同时存在,谁更有优先购买权?
在同等条件下,如果同时存在产权共有人和承租人同时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那么按照实际操作,房屋共有人可以先于租户行使优先购买权。
有效。尽管购房合同有效,但是出租人(卖方)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房屋出售之前应先告知租户,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租户的优先购买权不能获得法院支持。
2、房东把房屋出售给近亲属的。
3、房东整体转让房屋,而且租户在租赁期间有明显租赁过错行为的。
4、房东通知房客出售房屋后,租户15日内没有明确表示购买的。
5、房东因遗赠、继承等非买卖行为转移房屋所有权的。
对于房主卖房,房屋产权共有人、房屋租户、个人以标准价购买公房的原产权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购买该房屋。房主必须得到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之后,才可以出售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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