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不过户究竟风险有多大?听我细细道来!

2018/05/19 11:53:51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6059)

[摘要] 房屋产权的实际获取与否关键是体现在产权证上的,否则即使购房者付了全款甚至已经入住了,在法律上仍不能算已经取得了产权

房屋产权的实际获取与否关键是体现在产权证上的,否则即使购房者付了全款甚至已经入住了,在法律上仍不能算已经取得了产权。因此,在房屋买卖中,即使购房者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了购房款,并已住进购买房屋,如果没有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仍然会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小编就为您介绍买房不过户究竟有哪些风险!

风险一:房屋遭法院查封

在签约付款至房产过户期间,如果卖方有债务等其他纠纷引起诉讼,债权人或相关权利人,房屋可能会到法院申请查封、保全,一旦发生这样的情况,直接导致房产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甚至有被法院执行,导致购房者有钱房两空的风险。

应对措施:由于此原因给购房者造成损失的,卖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房屋被查封的情形出现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过程中,并在合同履行期届满仍未能办理房屋查封解除手续的,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房屋产权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风险二:政策变化的风险

近年来购房资格、贷款政策都发生了较大变化,这些政策都不是买卖双方能控制的。一项新政的出台,很可能导致买方不具备购买资格或不符合原约定的贷款条件,或者因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税费数额发生变化,双方对增加的税费承担产生争议。新政的实施点,一般以网签时间为准。而决定长期不办理过户的当事人,签约后也不会去立即办理网签,一旦这期间出现影响交易的新政,后续麻烦就大了。

应对措施:购房者应该及时办理网签、过户,如果不过户应该在合同中注明如因政策原因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交易无法顺利进行,房屋的处理方法。

风险三:房屋遭恶意出售

在部分城市房屋价格上涨较快,一旦房屋产权人感觉自己卖亏了,就有可能利用买主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漏洞,将已出售但仍在自己名下的房屋再次出售给第三人。

应对措施:如果房屋产权人与第三人存在恶意串通情形,那么房屋购房者可以请求法院确认房屋产权人与第三人的合同无效,然后要求房屋产权人继续履行合同。如果第三人不存在与原房主恶意串通行为,并合法取得了房屋产权,那么购房者只能要求房屋产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风险四:房屋无权处分

如果房屋没有完成过户,在法律上房屋仍属于出售方,购房者无权对房屋进行抵押、出售、出租、落户等行为。一旦遇到基金情况,购房者无法对房屋进行处分对生活影响巨大。

应对措施:为了防范这些风险的发生,需要我们在购买房产时多方了解和留意,一份规范的合同是必不可少的,并且在取得产权证前,不要交全款,款项交得越少,风险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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