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纠纷问题怎么处理?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离婚时归谁?

2018/10/03 10:54:49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128)

[摘要]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本是一个美好的愿景。但是在实际的生活中能够做到携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夫妇是少之又少。面对婚姻关系的破裂,势必会面临着离婚的悲剧收场。那么离婚房产纠纷就变的时长发生。那么离婚房产纠纷问题怎么处理?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本是一个美好的愿景。但是在实际的生活中能够做到携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夫妇是少之又少。面对婚姻关系的破裂,势必会面临着离婚的悲剧收场。那么离婚房产纠纷就变的时长发生。那么离婚房产纠纷问题怎么处理?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离婚时归谁?在这一过程中我国法律对这方面有什么保证吗?

离婚房产纠纷问题怎么处理?

1、婚姻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造成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原则上是共同共有,但书面协议分别除外。《物权法》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3、夫妻双方在共有的基础丧失(即离婚时),由于婚姻关系解除,当然可以分割共同财产。但是出现本条规定的“重大理由”时,也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是我国婚姻财产分割制度的重大突破,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不用以解除婚姻关系为代价,也可以在婚内直接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对弱势方权益的有力保护。

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离婚时归谁?

1、《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房产是夫妻一方个人的重要财产,在婚后的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及自然增值。《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知识产权的归夫妻共同所有。

3、《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首次明确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

时常有网友离婚房产纠纷问题怎么处理?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离婚时归谁?这类问题,能够真正了解这些问题的人并不多。夫妻之间有什么矛盾通过沟通化解。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是夫妇离婚后就成为仇人对簿公堂,如果真正遇到离婚房产分配问题,需要双方依据法律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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