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为什么选中介?自行交易有哪些风险?

2018/11/19 11:53:1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151)

[摘要] 二手房自行交易最常出现产权纠纷、房款纠纷和物业纠纷3种风险。房屋作为一种特殊商品,房屋买卖较之其它商品买卖有着很大的差异,尤其是“二手房”的市场交易涉及面广,政策性强。

二手房自行交易最常出现产权纠纷、房款纠纷和物业纠纷3种风险。房屋作为一种特殊商品,房屋买卖较之其它商品买卖有着很大的差异,尤其是“二手房”的市场交易涉及面广,政策性强。

产权纠纷

引发产权纠纷的因素很多,最主要的有三类:

(1)买卖不准出售的房屋,如被法院查封的房屋、与学校教学区不能分割的房屋、属于拆迁范围的房屋、已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等;

(2)夫妻双方仅一方同意出售,或夫妻离异后对房产判决不明的房屋;

(3)同一居所人员未能同意,或子女未经父母(产权人)同意出售的房屋。

由于是私下交易,买卖双方缺乏对有关政策法规的了解,与此同时,买方又不易掌握卖方的真实情况,极易造成产权不能过户,交易中途夭折;或虽然成交,但由于卖方家庭出现矛盾,不得不再次变更的结果。买卖双方甚至还有打上官司的可能。

房款纠纷

私下交易往往是由于卖方急着拿钱,买方急着要房。因此,常会出现房款付了,卖房却不配合办理房产证,不能如期交付;或是房屋交付了,钱却拿不到、拿不全等情况。

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案例:2014年3月小刘与马女士私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了马女士50万元预付款,后将剩余房款分两次汇到了一个名为张甲的账户。汇完款项后,马女士拒绝与小刘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理由是小刘未付清房款。马女士否认收到房款,而小刘也不能提交相关证据证明马女士指示其将相关钱款汇到张甲的账户,双方在合同中列明的收款账号非张甲。

因此,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中,购房者应该将重要事项签订书面协议,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进行保留。若有变更事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如果有类似本案中有向他人打款的情形,一定要保留卖方委托他人收款的书面、录音录像、短信、电子邮件等相关证据。

物业纠纷

“二手房”的买卖不同于新房,完成产权过户,并不意味着全部交易的结束。还有诸如卖方户口迁出,物业管理费结算,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等费用的结清等。私下交易者由于缺乏经验,经常会忽视或遗漏某些项目,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纠纷。

其实,私下进行“二手房”交易引发的矛盾还远远不止这些。因此,除了增强法治观念和进行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易进行“二手房”的私下交易外,尽量委托实力强、信誉好,操作规范的中介服务机构办理交易,以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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