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2019/01/21 15:57:22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6148)

[摘要] 相信平时大家应该都有见到或者参加过婚礼,而有的人结婚是在一起一辈子,有的人时间长了就会面临离婚,而众所 ,离婚也是需要双方进行同意才行,一些人有时就会遇到一方不统一的现象,那么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相信平时大家应该都有见到或者参加过婚礼,而有的人结婚是在一起一辈子,有的人时间长了就会面临离婚,而众所 ,离婚也是需要双方进行同意才行,一些人有时就会遇到一方不统一的现象,那么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1、若对方不想离婚,你可以找专业律师帮你,了解对方不离婚的真实原因,这样对于后面是否协议或诉讼离婚会很有帮助。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当天就可以办好。

2、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

3、《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该类证据,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若没有此类证据,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时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3、此项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4、《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上述内容主要所讲的就是小编对于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总体介绍,如果遇到了有一方不同意的现象,首先就是得进行协商,如果不行的话还需要请到律师,而离婚后财产肯定要进行分割,具体是如何的,小编也都已经在文中做出了详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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