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纠纷找哪里 房产纠纷案例有哪些

2019/04/09 14:33:02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45)

[摘要] 大家在平时的生活中难免会碰到房产相关的纠纷,一般发生了纠纷之后就要自己去解决才可以,但是很多的人由于之前没有碰到这方面的纠纷所以在发生了房产纠纷之后就不知道自己要怎么处理了,接下来大家就来一起了解一下房产纠纷找哪里以及房产纠纷案例有哪些。

大家在平时的生活中难免会碰到房产相关的纠纷,一般发生了纠纷之后就要自己去解决才可以,但是很多的人由于之前没有碰到这方面的纠纷所以在发生了房产纠纷之后就不知道自己要怎么处理了,接下来大家就来一起了解一下房产纠纷找哪里以及房产纠纷案例有哪些的相关问题吧。

产纠纷找哪里

日常生活中,解决购房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办法解决。

1、调解,是指产生购房纠纷的买卖双方,在不能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时,其中一方当事人经过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的主持协调帮助下,通过说服,使双方当事人根据有关商品房销售的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相互谅解,达成和解协议,使购房纠纷及时得到解决的一种方式。

2、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之后达成的协议,双方自愿将争议交给仲裁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章、规定做出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的裁决。仲裁不受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同时仲裁委员会与机关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仲裁裁决一经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并且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3、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纠纷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加下,参与解决购房纠纷的一种方式。诉讼一般有民事诉讼和诉讼两种。

房产纠纷案例有哪些

1、案情简介:2007年,原告宁某与被告邱某签订合同,原告买入被告的房产一套。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交付定金20000元。房产证上载明产权属被告及其妻子。在被告取得红本房产证后,房产全部产权归被告。被告收取定金后,向原告发函,称该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其妻子不同意,因此不想再履行该合同。原告收函之后,便停止了支付购房款。

2、法院判决认定买卖合同有效,被告违约,向原告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55000元。本案在诉讼中,被告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房屋买卖合同违法,则无效合同;二是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若妻子不同意出售,则买卖合同不成立;三是原告未按期支付首期款,则视为违约。这三点是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房产买卖合同纠纷中容易出现的典型问题。

前面的文章为大家介绍的就是关于房产纠纷找哪里以及房产纠纷案例有哪些方面的问题,大家通过以上的文章有没有了解一些这方面的内容呢?房屋纠纷一旦出现了,还是挺麻烦的,但是大家还是需要积极的去解决才行,可以多多去查看一下别人是怎么去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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