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争议拆迁怎么办?房屋产权归属协议书?

2019/05/07 10:00:13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450)

[摘要] 随着经济的变化,国家的政策越来越正规,很多城市都正在往文明的城市中发展,有一些不正规的建筑也会拆迁,把整个城市修建成一个文明的城市,不过,要拆迁的话肯定需要赔给业主一些赔偿,那么,我们要看一下房屋产权争议拆迁该怎么办。

随着经济的变化,国家的政策越来越正规,很多城市都正在往文明的城市中发展,有一些不正规的建筑也会拆迁,把整个城市修建成一个文明的城市,不过,要拆迁的话肯定需要赔给业主一些赔偿,那么,我们要看一下房屋产权争议拆迁该怎么办,除此之外,还要知道房屋产权归属协议书怎么写。

房屋产权争议拆迁怎么办?

一、政府部门有权对产权不明的房子进行征收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二十六条规定,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政府部门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权对产权不明的房屋依法作出征收决定,但应依法作出补偿安置。

二、征收部门绝不能以产权关系不明确、被征收主体不明确为由就降低或不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应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予以公告,同时明确补偿决定应当公平。

新补偿条例相较于以往旧拆迁条例而言,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政府职能实现了回归,从商业拆迁转身为公益征收,法律关系亦由以往的拆迁补偿型转变为征收补偿型,政府不再作为中立的第三方,也不再享有行政裁决权。征收双方由纯粹的平等主体变成一方为政府,另一方为行政相对人,补偿协议亦由纯粹的民事协议变为带有公法色彩的行政协议。

对于产权不明的被征收房屋作出补偿决定,是行政法规赋予政府的一项法定职责,其不能也无权拒绝,不能因为被征收主体不明确,就降低或不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

因为在公益征收过程中,按照国家逻辑和行政管理规律运作,是否征收、补偿标准如何都因征收的公益性而具有一定的行政强制执行力。这就意味着哪怕对补偿对象有争议,政府也必须依法作出补偿决定,而不能因被征收物产权不明而影响整个征收工作的进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于产权不明的房屋,也应该严格按照征收补偿方案的要求作出补偿安置。

房屋产权归属协议书?

当事人(甲方)彭胜(系彭先度次子)。

家庭住址:长沙市雨花区侯家塘街道麻园湾60号201联系方式:15387563151。

身份证号码:430103197302132516当事人(乙方)彭赦(系彭先度长子)。

家庭住址:长沙市雨花区侯家塘街道麻园湾60号201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430103196911152518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双方就位于长沙市雨花区侯家塘街道麻园湾60号201房屋(房产证编号为雨花字第712257247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1、的一套房屋是由彭先度于2012年9月20日,以现金付款方式购得。共付款人民币二十万元整(¥20万)元甲乙双方未支付任何费用,不享有份额。

2、双方确认该房屋现登记在乙方名下,由甲方占有使用。但实际出资人为彭先度,房屋实际所有人应为彭先度。因父亲去世未立遗嘱且母亲健在,现房屋父亲所占份额应为甲乙双方及母亲共同共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该房屋在母亲百年之后一并分割。

3、甲方为该房屋占有使用人,对该共同共有房屋应尽善意使用,不得随意处分(包括出卖、抵押、赠与等)该房屋。否则处分行为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4、乙方为该名义所有人,不得任意处分(包括出卖、出租、抵押、赠与等行为)该房屋,否则处分行为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向各共有人赔偿损失。

5、继承发生之日起甲乙方应根据继承方案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程序,因拖延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6、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乙丙三方自愿去公证处公证,产生强制效力。

本协议当事人签字:

甲方(手印)时间:地点:

乙方(手印)时间:地点:

上面的文章已经告诉了大家,房屋产权争议拆迁该怎么办,如果在拆迁房子的时候,与对方一旦产生争议,就可以直接用文章里的办法来解决,这样的话就可以避免把矛盾激化,导致不可收拾的现象发生,此外,大家在文章里也知道房屋产权归属协议书是怎么写的,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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