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协议怎么写?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区别?

2019/05/17 11:36:06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546)

[摘要] 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房屋的合同签订以及房屋过户手续等问题。如果不按照正常情况签订合同的话,很容易出现房屋买卖的一些误区和问题出现,那么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协议怎么写呢,合同的接触和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房屋的合同签订以及房屋过户手续等问题。如果不按照正常情况签订合同的话,很容易出现房屋买卖的一些误区和问题出现,那么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协议怎么写呢,合同的接触和终止的区别是什么,如果想要解除合同的话需要如何拟定合同的内容呢,下面就来看看相关的内容和具体的信息。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协议怎么写?

甲方:XXX房地产开发公司

乙方:莫xx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申请退还已购买甲方房屋的退房,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将2008年10月3日购买的朝晖国际公寓501号和503号房屋退还给甲方。

二、乙方和其爱人有义务配合甲方同房地产管理局、中国银行桂林分行及其他部门办理房屋退房的相关手续。

三、因办理退房手续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在乙方办理好退房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的首付款29.66万元退还给乙方,将购房贷款60.90万元退还给中国银行桂林分行,归还银行利息的部分由乙方负责偿还。

五、违约金: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伍万元。

六、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

七、法律规定解除情形,合同解除的立法目的在于,给予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履行中出现了的法定事由,为避免因合同的履行而遭受重大损失提供的法律救济措施,以及违约方不应因合同的解除获得不当的利益。合同解除最重要的法律后果即“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涉及合同解除的条文多达10条(详见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条款第八条、九条、十二条、十三条、十四条、十五条、十九条、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

八、结合审判实践,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之事由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协议解除;

2、根本违约;

3、迟延履行;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体言之,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后三种事由明确列举规定。根本违约: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公民在近几年中,随着经济水平不断提高,也会购置自己的房产,但是因为房价过于昂贵,所以在购房是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都会与对方签订购房协议,如果在签订协议后,出现了一些原因造成无法继续履行购房协议时,当事人也是可以与另一方进行协商,并签署房屋买卖解除协议。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区别?

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根据定义来看,二者极为相似,即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效力。但是二者还是有区别的,其区别主要必须在:

1、二者的效力不同。

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2、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

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由此可见,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

所以,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其实是有一定的区别的。但是很多人分不清楚就会弄混淆。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今天为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区别,大家明白了吗?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什么法律问题无法解决,可以咨询我们律师365网站的律师,我们会为您带来专业的法律服务,为您解决难题。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协议怎么写呢,具体还是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书写合同解除的一些具体事项的,甲方和乙方的详细信息,还有解除合同的原因以及款项如何解决等问题都是需要在合同中写清楚的。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区别是什么呢,这两种情况不同,比如说它们适应的范围不同,还有效力也是不同的,这些内容可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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