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产权证加了名字 离婚就一定能分一半?

2019/12/10 10:05:59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684)

[摘要] 房价的攀升,使得房子更加值钱了,而结婚,往往会涉及到产权证加名的事儿,为了避免离婚时“人财两空”,不少人在结婚的时候,都有这样的要求,希望对方在不动产权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因为加了名字就意味着房子有一半是属于自己的。

房价的攀升,使得房子更加值钱了,而结婚购房,往往会涉及到产权证加名的事儿,为了避免离婚时“人财两空”,不少人在结婚的时候,都有这样的要求,希望对方在不动产权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因为加了名字就意味着房子有一半是属于自己的,同时还能侧面证明对方对婚姻和爱情的忠贞。那么,是不是不动产权证上有了你的名字,房子就一定是你的?婚姻法这样规定。

一、不动产权证上没有你的名字,离婚就分不到房产?

根据《新婚姻法》中的规定:“如果双方在婚后买的房,就算房产证上只登记了其中一方的名字,这套房子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换言之,也就是说,在男女双方拿到结婚证的那天起买的房子,就算产权证上没有你的名字,离婚时房子也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但,并非全部的情况都是适用这条规定的,有一种情况是例外的,即如果房子是夫妻双方的其中一方父母购买且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这套房产应属于其子女个人,夫妻中的另一方无法分得房产。

二、不动产权证上有了你的名字,房子就一定是你的?

很多时候,大多数人都以为,只要不动产权证上有自己的名字,那么离婚时自己就一定能分得房产,其实未必。因为你忽略了“婚前财产”这个因素了,婚前财产概念就是,如果房子是在结婚前由一方全款购买,除非双方另有协议,否则这房子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就算是一方日后结婚了,这套房产的产权归属性仍然没有改变,即这套婚前买的房子只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在这里,可能会有朋友想问,如果是婚前一方给了首付款,但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按揭房呢?

对此,小编的回答是,尽管如此,这套房子从法律上来讲,还是属于给首付款的那一方,另外一方只能获得还贷部分的补偿款和房子的部分补偿。也就是说,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如果分割房产,那么另一方得到的就是还贷方面的补偿和另外一部分的补偿。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由此可见,房产的分割,并不完全是取决于不动产权证的名字,即不动产权证上没有你的名字,离婚时不一定就分不到房产,而不动产权证上有你的名字,房子也不一定是你的,具体问题还需具体分析,因此,大家在婚后可以放心大胆地购房了,不用太过于担心房产分割的问题,也不必为了这个问题而伤夫妻感情。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进入房天下知识 买房 手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精彩评论 (0)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表评论已输入0/200字

帮我找房
关于房天下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