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石家庄购房资格 石家庄限购继续

2013/11/27 23:09: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85)

[摘要] 2013年,石市还将继续完善调控措施,“限购”住宅,抑制投机、投资性住房需求,实施差别化的住房信贷。 目前,房地产调控政策尚未松动,购房资格仍被严查,

1月6日召开的2012年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情况通报会上,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人士介绍,2013年,石市还将继续完善调控措施,“限购”住宅,抑制投机、投资性住房需求,实施差别化的住房信贷。 目前,房地产调控政策尚未松动,购房资格仍被严查,限购政策仍需执行,购房人在签订《石家庄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持相关手续到住房查询窗口开具《购房人家庭成员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取得查询证明后方可办理合同备案、二手住房买卖。

石家庄购房资格

■2013年“限购”继续 严查违规售房

据石市住房局相关人士介绍,石市今年将继续完善调控措施,将坚持房产市场调控政策,严格石市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税收政策和限购政策,抑制投机、投资性住房需求,支持合理自住和改善型需求。这也意味着,石市部分家庭将继续面临被限购。上述人士表示,今年石市将继续按照之前的住房限购政策执行。

同时,今年将继续完善商品房销售管理,加强新建商品房预售价格管理,继续推行一套一价、一房一价,严格按申报价格对外销售。加强预售资金管理,核发预售许可时,开发企业要将购房款存入指定的监管账户,以银行交款凭证办理合同备案。

另外,上述人士还透露,2013年将对在建在售商品房至少进行两次以上的专项检查,扩大举报来源,探讨制约方法,规范销售行为。

■市区内继续“限购”住宅 市民家庭禁买第三套房

今年是否继续对住宅“限购”正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昨日记者从石市住房局获悉,石市今年将继续按照目前的住房限购政策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1 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本市1年(含)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含)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内五区、高新区范围内购房。另外,石市住房局相关人士透露,今年将继续完善商品房销售管理,将加强新建商品房预售价格管理,继续推行一套一价、一房一价,严格按申报价格对外销售。

应广大购房者需求,为方便大家了解石家庄楼盘楼市实时动态,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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